国科发火字[2007]146号 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其环境建设(火炬)十一五发展纲要和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

来源:税 屋 作者:税 屋 人气: 时间:2007-04-04
摘要:形成比较完善的政策引导和市场推进相结合的发展模式。进一步强化公共政策对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引导,并充分与市场力量相结合,推进企业、大学、科研院所、各类政策工具和载体、各类市场化组织等成为有利于自主创新的高新技术产业化中坚力量。

  (三)加强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建设。

  1. 继续实施国家高新区“二次创业”发展战略。一要组织实施创建国际一流科技园区的方案,支持若干重点高新区创建世界一流园区。二要以增强企业创新能力为核心,将部分中心城市的国家高新区建设为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能力较强的创新型园区。三要积极扶持一批国家高新区,建设特色产业基地,培育特色产业集群。努力把国家高新区建设成为促进技术进步和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载体,成为带动区域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强大引擎,成为高新技术企业“走出去”参与国际竞争的服务平台,成为抢占世界高新技术产业制高点的前沿阵地。

  2. 推进创新集群的形成和发展。要加强对国家级和省级高新区、大学科技园、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的指导与支持,引导地方政府重视产业集群的发展,促进技术创新链与产业链融合,把科研活动、产业化基地与产业集群有机结合起来;以高新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基地为依托,建设“火炬创新创业园”,使之成为科技企业孵化器、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机构和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等科技创新要素最集中、科技创新活动最活跃的城市创新中心。

  3. 加快运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充分发挥火炬工作的宝贵经验,选择若干城市开展传统产业的振兴行动试点;大力提高传统产业的信息化水平,加快信息技术在传统产业领域的扩散和应用,提升传统产业的信息化、集约化和市场化水平;鼓励高新区内高新技术企业与传统产业领域的国有企业进行资产、技术和人才等方面的合作与重组;积极引导国有大中型企业在高新区和产业集群区域创办科技型企业,把技术、设备、人才等存量优势转化为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增量优势,加快传统产业提升和改造速度,推进传统企业依靠自主创新向现代企业的转变。

  4. 加强协调,促进国家高新区与周边地区的和谐发展。各国家高新区要协调解决好区内及周边地区的社会保障、就业和农民安置等问题。国家高新区要帮助周边欠发达地区,主动做好技术扩散和产业辐射,带动其共同发展。要组织有条件的国家高新区与贫困地区建立帮扶关系,利用好国家高新区在人才、技术、信息和产业带动等方面的优势,通过建立与贫困地区的信息沟通网络、建立原材料基地、投资和加工委托等方式,促进技术、产业和经济的扩散,扶持贫困地区,同时也为国家高新区的发展构建更加和谐环境。

  (四)推动技术市场和技术转移体系发展与完善。

  1. 加强对技术市场的宏观管理、引导与规范。加快研究制定全国统一的有关促进技术市场发展、规范技术交易行为、保护技术交易者权益的法律法规和相关配套实施细则。在稳定和落实现有技术市场财政税收优惠扶植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和完善激励自主创新、体现技术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等原则的政策与制度。加强对技术市场的宏观引导,明确技术市场监管部门职责,建立监管制度,完善监管手段与条件,严厉打击技术市场中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技术交易行为,加强技术市场运行中的知识产权保护。积极探索并逐步建立技术市场有关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信誉评价体系。

  2. 全力推进技术转移工作。技术转移是技术市场体系的核心功能,要加速完善技术转移机制,促进企业之间、企业与大学和科研院所之间的知识流动和技术转移,进一步发挥技术市场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主渠道作用。实施国家技术转移促进行动专项,选择一批有条件的技术转移机构进行国家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试点。鼓励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和企业设立技术转移机构,重点开展国家和地方科技计划项目成果的技术转移工作。推进科技计划项目成果的技术转移、转化和产业化工作。    3. 整合提升技术市场服务水平。一是要加强技术市场与其它要素市场的融合与互动。发展技术产权交易市场,研究技术产权交易规则,完善无形资产评估制度,促进技术市场与金融市场、产权市场的互动与衔接。二是推动技术交易服务向技术创新链条的两端延伸,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技术评价、咨询、经纪、信息、知识产权、市场评估、科技风险投资、技术产权交易等服务活动,通过技术转移促进行动,对现有的常设技术交易市场进行改造和升级,使其进一步发挥技术转移的主导和示范带动作用。

  (五)加快科技企业辅育体系建设。

  1. 以国家级创业服务中心和大学科技园为核心载体,加快形成科技企业孵化的专业化支撑服务体系。积极落实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大学科技园优惠政策,引导市场加大对技术创业的资本投入,支持创业服务中心和大学科技园的专业化发展,推动各地建立技术创业协会,促进创业投资、天使投资者与科技企业孵化器的有效结合,推进“创业导师+专业孵化”的辅育孵化模式,推动建设区域性科技企业孵化器网络;重点发展国家创业服务中心、大学科技园、软件专业园和国际企业孵化器,发展一批以软件、集成电路设计、生物医药、新材料、光电子等专业技术孵化器;加强孵化服务的公共技术基础设施平台建设,重点支持一批企业孵化器发展公共服务平台、专业公共技术开发平台。

  2. 依托高新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建设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共性技术开发平台。采用竞争机制,选择具备条件的高新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特色产业基地、软件产业基地),建设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共性技术开发平台,为创新集群的企业自主创新搭建公共技术平台,推动高新技术企业与863计划、支撑计划和重大专项项目在研期间的合作,集中力量支持若干创新集群实现产业链高端突破。组织企业和研究机构共同对重大引进技术进行消化、吸收和再创新,集中力量支持若干创新集群实现产业链的升级。

标签: 高新技术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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