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科发火字[2007]146号 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其环境建设(火炬)十一五发展纲要和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

来源:税 屋 作者:税 屋 人气: 时间:2007-04-04
摘要:形成比较完善的政策引导和市场推进相结合的发展模式。进一步强化公共政策对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引导,并充分与市场力量相结合,推进企业、大学、科研院所、各类政策工具和载体、各类市场化组织等成为有利于自主创新的高新技术产业化中坚力量。

  (六)加强创新集群服务体系建设。

  1. 以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为主体,发展各类产学研创新联盟组织。积极培育和发展技术联盟、产业联盟、产学研联盟等创新联盟组织,引导联盟组织推动创新集群的形成和发展。设立技术创新联盟专项资金,支持产业链关联企业的集群研发创新活动。鼓励有条件的高新区建立基于核心技术的产业联盟与技术联盟,重点推动围绕龙头企业、以推进产业化进程为核心,以制定行业标准为基本手段的技术联盟,在重点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领域,形成具有国际影响力和技术创新引导力的全国性技术联盟组织。支持以中小企业为主、以开拓共同市场为目的的产业化的联盟。通过企业内部创新向外部联合创新的转变,提高技术创新链整合效率,推动创新集群的形成、发展和扩散。

  2. 建设技术信息供需发布和服务平台—“中国创新网络”。集成各方面资源,以高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特色产业基地、软件产业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生产力促进中心、常设技术交易市场、技术转移机构等为载体,建设技术信息供需发布和服务平台—“中国创新网络”。通过共享机制,推动全国各地加盟,并与国际创新驿站机构链接互动,促进技术转移。利用“中国创新网络”,建立新型的技术成果推广服务网络和工作体系。支持面向行业的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的推广应用,促进传统产业的改造升级。

  (七)完善高新技术产业化投融资体系。

  1. 深入推进科技与金融的结合。探索实践“优良科技资源激活金融资产,金融资本催生优良科技资源”的有效途径。积极推进适合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多元投融资机制的建立,建立适合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的融资平台。逐步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创新产品研发、科技成果转化的保险保障机制,积极开展科技保险发展新模式的试点。政策性银行积极开展特别融资账户、软贷款等业务,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和创业投资机构的发展。支持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家重大科技产业化项目的规模化融资。支持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及引进技术消化吸收项目。加强银政、银区合作,继续利用国家高新区基本建设贷款贴息政策,探索利用国债资金、企业债券、信托基金等形式,拓宽国家高新区建设的融资渠道,为国家高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募集资金。

  2. 积极推动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建立。针对高新技术企业股权融资特点,配合有关部门积极研究和推进符合我国国情的技术产权交易融资工作;鼓励、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进入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推进在适当时机设立创业板;积极推动股权代办转让系统在国家级高新区的推广工作;支持和鼓励上市公司和拟上市高新技术企业承担和实施火炬计划产业化项目,进一步扩大火炬计划产业化项目通过资本市场获得资金支持。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在国内主板和中小企业板上市,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发行公司债券。

  3. 实施科技企业成长路线图计划。设立创业风险投资引导资金和担保风险补偿资金,引导创业风险投资事业发展。对投资于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创业投资企业,符合规定条件的给予所得税优惠的支持。积极探索政府资助与银行贷款、创业风险投资、资本市场联合支持科技项目产业化的有效途径和形式,间接支持种子期的技术创业企业;实施高新技术企业信用共同体项目,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贷款贴息政策资助方式,为其技术创业与商业金融第一次对接创造条件,通过对成长期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誉评价与授信试点,丰富贷、保、贴联动的内容,初步形成便捷、通畅、优惠的科技企业商业金融环境;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及相关保荐机构、企业上市辅导系统展开全面合作,加强其对高成长的高新技术企业的专业辅导力量,推动火炬计划项目及其他产业化项目的融资工作,构筑高新技术企业上市的绿色通道。

  (八)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人才队伍建设。

  1. 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化人才战略。鼓励和引导企业和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积极参与国际人才竞争,全力创造一个有利于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和培养人才的良好环境;大力倡导企业家精神,倡导鼓励创新创业、宽容失败的社会文化氛围,促使一大批优秀企业家人才脱颖而出;要有针对性地加大对海外顶尖人才,包括顶尖人才团队的引进力度,努力推动形成海外优秀人才回国创新创业的潮流;要鼓励高技术企业的用人制度、薪酬制度改革,重视人力资源开发,探索运用包括股权、期权在内的多种形式的激励机制,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体现人才的创新价值。

  2. 加强高新技术产业化人才培训工作。以启动建设火炬创新学院为重点,建立健全火炬计划培训工作体系和核心师资队伍,有效整合培训资源,建立布局合理、高效开放的人才培训基地;加强培训工作的网络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国家高新区合作建设各类火炬培训基地,搭建培训信息平台,形成有效的高新技术产业化人才培训工作机制;加强与境内外大学、培训组织的合作,围绕创新创业薄弱环节和发展要素,建立适合火炬工作需要和特点的教材体系和人才培训管理制度,鼓励和支持发展专业化、社会化培训机构。

标签: 高新技术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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