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科发火字[2007]146号 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其环境建设(火炬)十一五发展纲要和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

来源:税 屋 作者:税 屋 人气: 时间:2007-04-04
摘要:形成比较完善的政策引导和市场推进相结合的发展模式。进一步强化公共政策对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引导,并充分与市场力量相结合,推进企业、大学、科研院所、各类政策工具和载体、各类市场化组织等成为有利于自主创新的高新技术产业化中坚力量。

  税 屋附件2: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全国科学技术大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进一步推动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国家高新区)实施以营造创新创业环境、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的“二次创业”发展战略,促进国家高新区在“十一五”期间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特制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

  一、基本回顾

  “十五”期间,国家高新区以“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为指导方针,积极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大力营造创新创业环境,各方面工作都取得了显著成就。

  经济总量持续高速增长,成为带动区域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支撑。53家国家高新区的主要经济指标都保持了年均30%以上的增长速度。2005年,国家高新区内企业创造的工业增加值达6820.6亿元,占全国的9.0%;出口总额达1116.5亿美元,占全国的14.7%;工业增加值、出口创汇占全国的比重,分别比2000年提高4.6和7.2个百分点。北京、苏州、武汉、长春、西安、南京、吉林、长沙、合肥等31个国家高新区工业增加值占所在城市工业增加值的比重已超过20%,成为拉动地方经济快速增长的重要力量。

  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初步形成了特色化、规模化、集群化的产业发展态势。北京的信息技术、上海的微电子、深圳的通信技术、长春的光电子和汽车及零部件、西安通讯及软件、成都的生物医药、杭州的通讯设备、武汉的光电子、天津的绿色能源等产业集群已经或正在形成,为构筑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环渤海地区高新技术产业带,在促进西部大开发、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中部经济崛起等国家重大战略的实施中发挥了重要的支撑作用。

  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不断增强,基本形成了从研发到产业化的完整科技创新体系。高新技术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日趋突出,技术创新能力不断提高。以大学、科研机构、企业研发中心、工程技术中心、企业孵化器、生产力促进中心和大学科技园为依托的创新平台正在形成。2005年,国家高新区内企业研发(R&D)经费达到806.2亿元,占全国研发(R&D)经费总额的30.7%;国家高新区内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孵化场地面积、在孵企业数等主要指标均占全国的近40%。

  聚集了国内外各类创新资源,正在成为区域创新的主战场。2005年国家高新区521万名从业人员中,40.6%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其中,硕士14万人,博士2.3万人,国家高新区成为了我国创新创业人才最集中的区域;企业累计发明专利达到16412项;国家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27293家,其中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已占全国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总数的40%。

  涌现出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大企业,培育了一大批创新能力强、高成长的中小企业。年营业收入超亿元的国家高新区企业达到3389家,10亿元以上的达到517家,100亿元以上的达到42家。培育和聚集了联想、华为、中兴、用友、海尔、东软、中芯国际、长春生物、长沙远大、地奥制药、烽火科技、大唐通讯、UT斯达康等一大批具有较强竞争实力的自主创新的大企业集团和中芯微电子、百度等一批创新能力强的高成长性企业。

  积极实施国际化战略,对外开放度日益提升,国际影响力不断提高。大部分国家高新区在吸纳国际资源、积极参与国际产业分工、抢占国际市场等方面不断进取,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额持续增长,吸纳的跨国公司和跨国人才不断增加,所承接的软件外包业务成倍增长,对外投资取得了新进展。“中关村”“上海张江”等一批知名科技园区引起世界科技产业界的高度关注。其中几个比较突出的国家高新区已经开始向世界一流高新技术产业创新集群迈进。

  坚持集约化发展道路,实现了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2005年,53个国家高新区平均每平方公里的土地实现工业产值30亿元,实现工业增加值近7亿元,出口创汇1.2亿美元,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国家高新区倡导绿色和清洁生产,严格限制污染企业,在推进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示范区创建工作中取得明显成效。此外,国家高新区在加快产业化进程中较好解决了劳动就业、居民生活保障、社会事业发展等系列问题,促进了区内经济、社会、自然与人的和谐发展。

  大胆进行管理体制改革探索,创新运行机制,园区发展的创新环境得到改善。国家高新区在行政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等方面积极进行探索,建立了“小机构、大服务”的管理和服务体系。据统计,国家高新区管理机构规模只相当于一般行政区的1/4~1/5,工作人员只有行政区的1/8~1/10。北京、天津、上海等国家高新区在地方立法、人事制度、投融资制度、知识产权制度、信用体系制度等方面率先进行了改革与探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为全国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经济体制改革提供了宝贵经验。

  国家高新区成立十五年来的成就充分表明,党中央、国务院做出大力发展国家高新区的决策是英明的、正确的,具有非常高的前瞻性和战略性。

  “十五”期间,多数国家高新区着力实施“二次创业”战略,不断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大力推进区域创新创业环境建设,使国家高新区的自主创新能力普遍得到提高。国家高新区已经成为了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载体,已经成为我国实施自主创新战略的重要力量,为培养所在城市的新兴支柱产业和带动区域经济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在加快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化进程中发挥了重要的引领和带动作用。

  二、战略环境

  “十一五”期间,是我国实施《规划纲要》的关键时期,国家高新区的建设面临比较复杂的国际国内环境。

  国家自主创新战略的实施和创新型国家奋斗目标的提出对国家高新区发展提出了全新要求。2005年国务院发布了《规划纲要》,并于2006年出台了60项相关配套政策。《规划纲要》以自主创新为主线,提出了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目标和“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科技工作指导方针。为新时期国家高新区转变发展思路和发展模式指明了方向,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利用科技支撑和引领区域发展成为当前国家高新区最为紧迫的任务。同时对国家高新区在新时期建设创新型国家过程中赋予了新的历史使命。

  我国经济快速发展为高新区发展提供了巨大的市场机遇和升级要求。一方面,高新技术产品的市场需求旺盛,需要高新技术企业提供多样化的产品和服务。另一方面,经济发展质量的提升,也需要国家高新区起到应有示范带动作用。

  “区域专业化、产业集聚化”成为区域发展的重要理念。随着社会分工不断加剧,产业价值链不断分解并在区域上集聚,使得区域呈现出从研发、制造到市场的专业化分工。同时,相同的产业领域和环节在特定区域上集群发展,不同的产业领域和环节融合发展,以便降低成本,互通信息,共享资源。

  在国家高新区发展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利于自主创新的环境与体制。主要体现在:部分园区土地集约利用程度不够,粗放式增长方式仍然存在,创新驱动经济增长的模式没有完全形成;一些园区内生机制没有得到有效发挥,对中小企业重视不够,园区发展依赖外来投资的现象仍很普遍;与周边区域没有形成协调并举的发展机制,各种矛盾依然存在,产业“孤岛”现象仍很突出;国家高新区的管理体制仍需进一步理顺与加强;部分地方政府在促进国家高新区的产业发展方面做了很多工作,但是多头管理,统筹协调考虑不够,缺乏政府促进产业发展的合力。国家高新区要坚持可持续发展,这些问题必须加以妥善解决。

标签: 高新技术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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