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认真做好有关资料的上报工作。目前情报交换工作需上报资料有: (一)《国际税收情报交换统计表》,各市地应于每年年度终了后30日内上报; (二)《核查自动情报情况汇总表》,各市地随下发的自动情报检查结果附报; (三)《向缔约国提供自动情报情况表》,各市地应于每年5月31日前上报; (四)《自动情报核查统计表》,各市地应于每年年度终了后30日内上报。 各市地应按时报送上述资料,注意抓好上报资料的质量,保证情报的可利用性。同时,要进一步提高情报请求和情报回复的质量,尤其是专项请求一定要针对重要案情,要掌握专项请求标准书写格式,抓住案情要点,言简意赅,对欲请求的信息表述明晰,英文表述要通顺易懂。情报回复要有针对性,回答要紧扣问题,全面而不赘述。省局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适时对各地市的情报交换工作进行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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