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清理进户执法项目工作的通知 皖地税函[2014]149号 2014-04-01 各市地方税务局,广德、宿松县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局属各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清理进户执法项目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4〕100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各地要认真总结开展进户执法项目清理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及存在问题,并将相关情况于4月11日前上报省地方税务局(稽查局)。报送资料以电子文档方式通过迈捷传送至省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刘榕邮箱。 联系人:刘榕。 联系电话:0551-65100780。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