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2.(适用金融企业) 某银行A,2016年7月1日与一般纳税人B签订贷款合同,银行A为B企业提供贷款2000万元,合同约定按月结息,2016年8月1日A公司收到B公司支付的利息收入106万,开具普通发票,发票注明金额100万,税额6万;9月18日A银行收到同业往来利息收入300万元(不含税)并开具普通发票。 提示: 该项业务为金融业中的贷款服务,且为银行提供的贷款,需要注意的是银行、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信用社等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纳税人的纳税申报期限是按季申报,并且按规定金融同业往来收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不含税销售额=106÷(1+6%)=1000000元 销项税额=100×6%=60000元 报表填写: 该银行2016年10月份申报3季度的增值税报表填写如下: 一般人纳税人申报表 附表一第5栏第3列“一般计税方法6%税率”应填写1000000元 附表一第5栏第4列“一般计税方法6%税率”应填写60000元 附表一第19栏第3列“一般计税方法6%税率”应填写3000000元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 增值税减免税明细表 免税性质代码及名称栏填入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项目 增值税减免税明细表第10栏第1列填入3000000元 增值税减免税明细表第10栏第3列填入3000000元 增值税减免税明细表第10栏第5列填入180000元 直接收费金融服务纳税申报 例:某财务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10月发生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业务,管理资金530万元,按2%收取管理费,并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 提示:该项业务为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以提供直接收费金融服务收取的手续费、佣金、酬金、管理费、服务费、经手费、开户费、过户费、结算费、转托管费等各类费用为销售额,财务公司申报纳税期限也为按季申报。 不含税销售额=5300000×2%÷(1+6%)=100000元 销项税额=100000×6%=6000元 报表填写: 该财务公司2017年1月申报2016年第四季度增值税时申报如下 一般人纳税人申报表 附表一第5栏第1列“一般计税方法6%税率”应填写100000元 附表一第5栏第2列“一般计税方法6%税率”应填写6000元 保险服务纳税申报 例:某金融机构A为一般纳税人,2016年7月取得保费收入212万(含税),同时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 提示: 该项业务为保险服务,纳税人提供保险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 不含税销售额=2120000÷(1+6%)=2000000元 销项税额=2000000×6%=120000元 报表填写: 该企业2016年8月申报所属期7月增值税报表填写如下: 一般人纳税人申报表 附表一第5栏第1列“一般计税方法6%税率”应填写2000000元 附表一第5栏第2列“一般计税方法6%税率”应填写12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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