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通告2018年第1号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全面使用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软件进行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的通告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8-08-15
摘要:为了提高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申报质量,为纳税人提供全国统一规范的办税服务,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我省将于2018年9月1日全面推广使用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软件(以下简称扣缴客户端)。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全面使用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软件进行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通告2018年第1号      2018-8-15

  为了提高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申报质量,为纳税人提供全国统一规范的办税服务,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我省将于2018年9月1日全面推广使用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软件(以下简称扣缴客户端)。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面使用扣缴客户端,停用原网上扣缴申报渠道

  自2018年9月1日零时起,全省扣缴义务人使用扣缴客户端办理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税(费)客户端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功能同步停止使用。

  二、关于扣缴客户端下载与使用

  (一)下载客户端

  扣缴义务人可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gd-n-tax.gov.cn,路径为:纳税服务-下载服务-软件下载);也可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进入“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申报”模块,根据提示下载;也可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安全应用广场,进入“应用中心”模块,根据提示下载。

  (二)获取申报密码

  扣缴客户端的应用需使用登录密码和申报密码。其中,登录密码可在首次登陆时进行设置;申报密码需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申报”模块,根据系统提示获取,也可直接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获取。

  (三)更正基础信息

  扣缴客户端将提示扣缴义务人对所申报的人员信息进行“报送登记”和“获取验证反馈”,以验证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的正确性;请扣缴义务人核实单位人员信息,对不符合要求的纳税人基础信息及时进行更正、补充和完善。下一步,系统将对个人信息验证不通过的扣缴申报进行限制。

  三、关于咨询培训

  扣缴义务人若有客户端下载、软件使用、扣缴申报等方面的问题,可通过以下途径获取咨询:一是从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网站(路径为:纳税服务-下载服务-软件下载,纳税服务-纳税人学堂)下载查阅用户操作手册、常见问题集、操作视频等资料;二是拨打“4001007815”全国服务热线咨询;三是通过扣缴客户端个税服务中心进行在线咨询;四是联系当地主管税务机关。

  各地税务机关将于2018年8月、9月组织各种形式的软件操作使用免费培训,请扣缴义务人关注当地税务机关的公开信息。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2018年8月15日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最新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