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销售退回会计上应如何处理?

来源:安徽税务筹划网 作者:安徽税务筹划网 人气: 时间:2008-11-29
摘要:  问:企业发生的商品销售退回,在会计上应如何处理?   答:销售退回可能发生在企业确认收入之前,这时,只需将已记入 发出商品 等科目的商品成本转回 库存商品 等科目,借记 库存商品 ,贷记 发出商品 ...

  问:企业发生的商品销售退回,在会计上应如何处理?

  答:销售退回可能发生在企业确认收入之前,这时,只需将已记入"发出商品"等科目的商品成本转回"库存商品"等科目,借记"库存商品",贷记"发出商品";如企业确认收入后,又发生销售退回的,不论是当年销售的,还是以前年度销售的,除特殊情况外,一般应冲减退回当月的销售收入,同时冲减退回当月的销售成本;如果该项销售已经发生现金折扣或销售折让的,应在退回当月一并调整;企业发生销售退回时,如按规定允许扣除当期销项税额的,应同时用红字冲减"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具体可以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销售的商品,在年度终了(12月31日)前退回(非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冲减退回月份的主营业务收入以及相关的成本、税金。

  报告年度或以前年度销售的商品,在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批准报出前退回(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冲减报告年度的主营业务收入以及相关的成本、税金。举例说明如下:

  例:某企业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于次年4月30日批准报出,该企业发生下列退货业务:

  (1)2004年12月10日销售的商品,因质量问题,客户于2005年5月20日退货,则该企业应冲减2005年5月份的主营业务收入以及相关的成本、税金等。

  (2)2003年12月20日销售的商品,因质量问题,客户于2005年6月20日退货,则该企业应冲减2005年6月份的主营业务收入以及相关的成本、税金等。

  (3)2004年12月18日销售的商品,因质量问题,客户于2005年3月10日退货,则该企业应冲减2004年度的主营业务收入以及相关的成本、税金等。

  (4)2003年12月22日销售的商品,因质量问题,客户于2005年2月10日退货,则该企业应冲减2004年度的主营业务收入以及相关的成本、税金等。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