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税三字[89]第93号 广东省税务局关于三茂铁路公司、省地铁总公司货运凭证汇总缴纳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1989-12-04
摘要:三茂铁路公司所属的车务段(站),省地铁总公司所属的南岭、梅陇铁路局、曲仁铁路管理所为办理货运凭证汇缴和代扣汇缴印花税的单位,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以上规定请照执行。

广东省税务局关于三茂铁路公司、省地铁总公司货运凭证汇总缴纳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粤税三字[89]第93号               1989-12-04


  国家税务局、铁道部(89)国税地字第094号关于铁路货运凭证汇总缴纳印花税问题的联合通知》的规定:“办理货运凭证汇缴和代扣汇缴印花税的单位,为铁路部门的各铁路分局。”

  据了解,三茂铁路公司所属车务段(站)和省地铁公司所属各局(所)类似分局性质,他们只向公司报账,票据凭证保留在各局(所)段(站)。为有利于加强税收征管,方便纳税单位汇缴,省局决定:三茂铁路公司所属的车务段(站),省地铁总公司所属的南岭、梅陇铁路局、曲仁铁路管理所为办理货运凭证汇缴和代扣汇缴印花税的单位,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以上规定请照执行。

广东省税务局

1989年12月4日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最新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