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府办函[2022]47号 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2-07-12
摘要:监督市内重点旅游目的地、重点旅游线路、重点旅游景区的旅游购物、演艺、食宿等旅游经营单位规范使用增值税发票;依法查处偷逃税款等税收违法行为。

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的通知

宜府办函〔2022〕47号              2022-07-12

三江新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积极构建良好的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格局,促进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高质量发展,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全省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的通知》(川办发〔2022〕40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完善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立完善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

  (一)充分发挥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推进组牵头作用。充分发挥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推进组(以下简称推进组)综合协调作用,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推进组牵头单位(市文广旅游局,下同)负责全市文化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统筹、协调等日常工作。

  (二)建立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协调机制。推进组牵头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召集承担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职能的有关部门(单位),召开市文化旅游市场监管工作联席会议,研究部署专项整治工作。推进组各成员单位确定1名业务骨干担任联络员,负责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的对接联络、信息传递、资料报送等日常工作。

  (三)加强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考核力度。将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纳入市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内容,对县(区)政府进行考核,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二、压紧压实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监管职责

  (一)县(区)政府工作职责。县(区)政府负责领导本县(区)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组织制定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监管责任清单,向社会公开相关部门(单位)职能职责、法律依据、实施主体、执法权限、监督方式等事项;建立健全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监管领导协调制度和工作机制,加大组织协调和督查督办力度,提升综合监管质效。

  (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工作职责

  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指导、协调、检查和督促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工作,指导做好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工作的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负责新闻出版、电影行业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新闻出版、电影领域执法工作,组织查处新闻出版、电影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负责著作权管理工作,组织查处侵犯版权等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

  市委网信办: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单位)加强文化和旅游市场有关信息的巡查监测。协调处置网上涉违禁、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依法查处有关违法违规网站平台。

  市发展改革委:统筹协调和综合管理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市级社会信用信息平台中强化信用档案综合管理、信用联合奖惩等系统功能。

  市公安局:负责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场所治安状况的监督管理,依法打击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治安的监督管理,预防和打击网络犯罪活动。负责查处在娱乐场所内从事卖淫嫖娼、淫秽色情表演、“有偿陪侍”、聚众赌博、吸贩毒品、贩卖传播淫秽物品和设置具有赌博功能的游戏设施设备等违法犯罪行为。负责查处制作、出版、复制、运输贩卖、出租、传播淫秽物品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打击在旅游景区、旅游交通站点等侵害旅游者权益的违法犯罪团伙,及时查处强迫消费、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处理阻碍执行公务的当事人,确保执法安全顺利。

  市生态环境局:依法组织查处歌舞娱乐场所超标排放噪音、印刷企业超标排放污染物等违法违规行为。

  市民政局:加强文化和旅游行业协会商会登记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单位)指导和监管行业协会商会积极开展权益保护、纠纷处理、信用建设等工作。

  市司法局:负责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推进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法制化建设。协调部门之间在实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过程中产生的矛盾和争议。负责文化和旅游领域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资格管理。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重点查处文化和旅游企业在劳动合同、工资支付、社会保险和以担保或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

  市交通运输局:对文化和旅游经营活动中涉及的交通运输公路水路行业服务行为进行监管,依法查处旅游客运车辆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依职责会同公安、文广旅游等部门查处无合法资质经营旅游客运行为。

  市文广旅游局(市文物局):按职责分工统筹全市范围内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行动,依法组织查处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歌舞、游艺娱乐经营场所、旅游等领域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联合有关部门(单位)打击文化和旅游市场无证经营、未按规定审批经营等非法行为。负责对歌舞、游艺娱乐经营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营业性演出、互联网文化、文物经营活动、旅行社、导游和领队的监督管理。

  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对旅游线路和旅游景区的宾馆、旅店等公共场所开展卫生执法检查。重点查处无卫生许可证经营、非法行医等违法违规行为。

  市市场监管局:依法查处互联网上网服务无照经营、虚假违法旅游服务广告、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利用不公平不合理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履行旅游场所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职责,对涉及特种设备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严肃查处文化和旅游市场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负责对旅游沿线和旅游景区食品安全、药品及医疗器械的经营资质和质量监督管理,依法组织查处文化和旅游市场违反食品安全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

  宜宾市消防救援支队:依法组织查处文化和旅游等经营单位违反消防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

  宜宾海关:加强出入境环节出版物和光盘生产设备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走私违法犯罪活动;严格出入境行李、邮递物品的查验制度,查缉淫秽、反动等禁止内容的印刷品、音像制品、计算机存储介质和其他国家禁止出入境的出版物及其他宣传品。协助查处设关地走私非法光盘的犯罪团伙,依法移交“涉黄”“涉非”案件。

  宜宾市税务局:监督市内重点旅游目的地、重点旅游线路、重点旅游景区的旅游购物、演艺、食宿等旅游经营单位规范使用增值税发票;依法查处偷逃税款等税收违法行为。

  宜宾市通信办:负责配合协调省通信管理局加强互联网信息服务(ICP)备案、域名和互联网协议(IP)地址等互联网基础管理,配合开展在线文化和旅游网络环境和信息治理,根据省通信管理局的授权配合有关部门(单位)依法处置经认定违法违规的网站和应用程序(APP)。

  人行宜宾中支:将文化和旅游行业主管部门提供的该领域违法违规信息,依托天府信用通平台推送至银行机构供授信管理时参考使用。

  三、加强组织保障

  各县(区)要建立健全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统筹协调工作制度,完善文化和旅游市场案件协查协办、联合执法、投诉统一受理等综合监管机制,抓好本地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

  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履行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监管职责,加强协作配合,依法查处文化和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从源头上根治和消除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秩序、影响我市文旅形象的突出问题和现象。

  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按照职责分工,对照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监管重点任务清单(见附件),履职尽责、主动作为,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附件: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监管重点任务清单.doc

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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