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2007年7月底由内资企业变成外资企业,相应的所得税纳税部门由地税局变成国税局。变成外资企业后,所得税享受两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2006年购买的国产设备,地税局同意按照40%抵扣企业所得税,手续已办理完。但是变成国税局后,因企业享受优惠政策,在2007年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因此公司未到国税局办理相关手续。2008年实行减半征收,故公司想继续抵免企业所得税,是否合适,请问如何办理? 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对于外资企业,只要购买了国产设备就可以。而内资企业必须是技术改造购买国产设备。因此,你公司由内资转外资后应该还是可以继续享受的。虽然你2007年没有申请,但5年的期限应从你购置当年开始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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