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审批 出口退(免)税审批岗在出口退(免)税审核系统对经复审的免税核销资料进行签批操作,对签批不通过的退回出口退(免)税复审岗,对签批通过的在《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税申报表》(一式两联),《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税核销申报明细表》(一式两联)和《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核销申报汇总表》(一式两联)签署意见后,将上述三表加盖行政公章后,第一联交给出口退(免)税资料管理岗归档,第二联交由出口退(免)税初审岗退回纳税人。 第六章 岗位职责 第二十二条 岗位职责 (一)出口退(免)税认定岗 1.受理并审核企业免税认定、变更、注销的申请; 2.审批企业免税认定、变更、注销的申请并负责在出口退(免)税审核系统中登记相关信息; 3.其他工作。 (二)出口退(免)税预审岗 1.负责受理企业预申报; 2.其他工作。 (三)出口退(免)税初审岗 1.负责受理企业免税核销申报; 2.审核企业免税核销申报提供凭证的内容、印章是否齐全、真实、合法、有效; 3.审核企业免税核销申报的报表种类、内容及印章是否齐全、准确; 4.审核申报数据之间的逻辑对应关系,并在出口退(免)税审核系统对电子申报数据进行一致性检查; 5.将企业申报的电子数据与有关部门传递的电子信息进行对审; 6.负责免税核销审核疑点的核查与挑过; 7.负责对企业应征税的出口货物生成《小规模纳税人不予免税出口货物情况表》,按规定开具《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补税通知书》进行补税处理; 8.负责受理及初步审核企业书面提出的延期核销申报的申请; 9.其他工作。 (四)出口退(免)税复审岗 1.负责接收通过免税核销初审的资料并进行复核; 2.检查报表间出口货物免税销售额、出口货物免税核销销售额是否一致; 3.对企业申报的明细电子数据与汇总电子数据进行一致性检查; 4.核实出口货物免税销售收入是否按照实际成交价格申报; 5.根据企业的申报情况及电子信息,将逾期未申报、逾期未核销的出口货物情况反馈给初审岗; 6.负责复核企业书面提出的延期核销申报的申请; 7.其他工作。 (五)出口退(免)税审批岗 1.对复审转入的资料进行终审; 2.对经审核通过的免税核销申报资料进行签批操作; 3.负责审批企业书面提出的延期核销申报的申请。 (六)出口退(免)税资料保管岗 1.负责免税认定、免税核销申报资料的管理和归档,原则上上述资料应当至少保存十年; 2.其他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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