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延长2016年4月申报缴税期限的通知 尊敬的纳税人: 由于硬件故障原因,我省部分纳税人无法正常登录网上办税服务厅进行网上申报,省局决定将2016年4月申报缴款期限(增值税、文化事业建设费、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季报)、废弃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延长至2016年4月22日。 特别注意:因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即: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锁死期无法调整,2016年4月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的锁死期仍为4月18日,请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的纳税人务必于4月18日(含)前完成各项抄报税、增值税纳税申报、比对和清卡工作。 特此通知。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2016年4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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