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第三批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商店名单的通知[条款修订] 沪国税函〔2016〕104号 2016-9-8 税屋提示——依据沪税函[2018]7号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修改部分征管制度文件的通知,自2018年7月4日起,本法规税务机构名称修订。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1号)有关规定,现将已向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办理备案手续的退税商店名单(第三批)予以公布。 特此通知。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2016年9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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