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5号 2018-9-11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有关要求,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的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对省级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税 屋附件: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2018年9月11日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要求,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部署以及《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相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并重点清理了机构改革涉及的税收规范性文件。 一、制定《公告》的必要性 税收规范性文件是税收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税务机关行使权力、实施管理的重要依据,对纳税人等税务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影响重大。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采取集中清理的形式,对原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原湖南省地方税务局现行有效税收规范性文件开展了全面清理。此次清理工作主要是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机构改革涉及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要求,确保机构改革后执法主体、执法依据的合法性。在文件清理结束后统一公布失效、废止的文件目录,有利于公众及时了解掌握税收政策和管理制度的变化情况,规范税务机关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 二、《公告》的主要内容 本《公告》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24件。 税 屋附件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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