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购,销售该如何账务处理?

来源:安徽税务筹划网 作者:安徽税务筹划网 人气: 时间:2008-11-29
摘要:  问:我公司为一从事销售设备与技术服务的公司。前不久与甲公司签订合同,销售设备给甲公司。接下来我公司又与另一公司签订合同,委托对方代购,并签订了代理合同,对方收取总价一定比例的费用...

  问:我公司为一从事销售设备与技术服务的公司。前不久与甲公司签订合同,销售设备给甲公司。接下来我公司又与另一公司签订合同,委托对方代购,并签订了代理合同,对方收取总价一定比例的费用。请问这种情况下我应该如何账务处理,对方该开具怎么样的发票给我们才比较合理?

  我公司还与某公司筌订了设计合同,然后我公司把这一设计任务转包给另一设计院,请问这种情况下我们应该如何操作才能合理避税,会计上应如何处理?对方及我方的发票应如何开?

  答:您的第一个业务实际就是购进销售,在购进时采用的是委托代理,受托方提供代理劳务。

  《中华人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规定了服务业营业税税目,其中就包括代理业,营业税中代理业征税范围包括了代购货物。受托方收取手续费,只要将原代购货物专用发票转交您方即可,受托方对手续费开具服务业务发票。您单位对购进的设备按转交发票上的设备价款入账,同时将服务手续费计入设备价款。

  您的第二个业务,将设计合同转包,业务已经形成,流转税上不能有较好的避税方案,只能全额计税了。纳税筹划需要在业务形成前统筹规划,业务一旦发生、形成,筹划空间是很小或几乎没有的。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