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 北京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对2020年未申报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的用人(工)单位进行一次性补审的通告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0-09-24
摘要:经市残联、市财政局和市税务局三部门研究,定于2020年10月19日至23日(共5天),对未按照《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京财税〔2019〕1333号)在规定时间内到税务登记地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的用人(工)单位,进行一次性补审。

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 北京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对2020年未申报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的用人(工)单位进行一次性补审的通告

  经市残联、市财政局和市税务局三部门研究,定于2020年10月19日至23日(共5天),对未按照《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京财税〔2019〕1333号)在规定时间内到税务登记地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的用人(工)单位,进行一次性补审。补审期结束后,用人(工)单位仍未进行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详情向税务登记地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咨询办理。

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

北京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2020年9月24日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