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慈溪市税务局关于印发《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的通知 各税务所,局内各单位: 为了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宁波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制定国家税务总局慈溪市税务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如下: 一、重大税费政策和改革方案; 二、直接涉及纳税人缴费人切身利益或社会关注度高的其他重大事项。 重大行政决策的作出和调整,应当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科学、民主、依法的原则,遵循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相结合的决策机制。 国家税务总结慈溪市税务局 2021年8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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