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国税函[2001]467号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山东电力企业2001年第二季度增值税清算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1-08-24
摘要: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山东国际电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鲁能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山东中华发电有限公司所属电力企业2001年第二季度实现的电力增值税税款已清算完毕(详见附表),各公司及所属企业应依据分配表中所列“清算税额”,在9月10日前向其所在地国税机关办理申报纳税及有关清算手续。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山东电力企业2001年第二季度增值税清算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鲁国税函[2001]467号       2001-08-24


各市国家税务局:

  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山东国际电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鲁能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山东中华发电有限公司所属电力企业2001年第二季度实现的电力增值税税款已清算完毕(详见附表),各公司及所属企业应依据分配表中所列“清算税额”,在9月10日前向其所在地国税机关办理申报纳税及有关清算手续。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2001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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