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关于对黑龙江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353号提案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如何促进“创客空间”有序发展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各级国税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各项税收政策,特别是支持“双创”发展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最大限度的让企业享受到政策红利,并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取消和下放各项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权限,推行全方位纳税服务,积极为纳税人提供便利。同时,我局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主流媒体进行创业创新政策、小微企业优惠政策、支持科技创新税收政策等税收优惠政策专题宣传,通过qq群、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渠道回应纳税人关注,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各类纳税人的政策宣传辅导,帮助纳税人尽可能多地了解税收优惠政策。省国税局每年均开展省、市、县三级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培训,覆盖全部所得税纳税人;组织科技创新型企业座谈会、走出去企业政策宣讲会、重点税源企业征求意见会,宣传政策、解读政策、征求意见、解答政策问题和征集反馈意见建议;开办纳税人学堂,讲解纳税申报等涉税事项办理程序方面需要注意的事项,帮助纳税人解决各类涉税问题。仅2017年度,全省共有78.8万户纳税人享受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共计免征、减征税款31.7亿元。在今后的工作中,我省各级国税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讲解力度,确保国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同时,结合您提出的相关建议,我局会积极向国家反映相关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感谢您对国税工作的支持!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 2018年5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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