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有效、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部分附件失效]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13号 2014-11-04 税屋提示——
1.依据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6号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自2017年10月19日起,本法规附件1“浙江省地方税务局浙江省国家税务局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24件)”和附件3“浙江省地方税务局浙江省国家税务局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3件)”失效。 2.依据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6号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自2016年9月30日起,本法规附件1“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24件)”和附件3“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3件)”失效。
特此公告。 附件: 1.[附件失效]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24件) 2.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全文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6件) 3.[附件失效]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部分条款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3件)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2014年11月4日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2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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