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银首饰消费税的处理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9-01-17
摘要:一、金银首饰消费税的基本规定 在我国境内从事金银首饰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为金银首饰消费税的纳税人。委托加工(另有规定者除外)、委托代销金银首饰的,受托方是纳税人。 金银首饰的零售业务是指将金银首饰销售给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银首饰生产...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5 100

                应交消费税                      1 750

    其他企业涉及金银首饰消费税的核算,比照商品流通企业金银首饰消费税的会计核算处理。

    四、税收优惠措施

    对于金银首饰在进口环节和出口环节,以及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经营金银首饰批发业务的单位将金银首饰销售给同时持有《经营金银制品业务许可证》影印件及《金银首饰购货(加工)管理证明单》的经营单位,均不计算消费税。相应地,也不涉及到金银首饰消费税的会计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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