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税收遵从度与税收征管工作的关系

来源:安徽财税网 作者:安徽财税网 人气: 时间:2008-09-18
摘要:税收,税,租也,一般将税收宽泛的理解为征税所得的收入;遵从,遵,循也,遵从即遵照并依从,更多的解释为遵照正式或官方的规定;度,本义是计量长短的标准,尺码,也可以理解为法则应遵行的标准。美国科学院对税收遵从的定义是纳税人依照纳税申报时的税法...

    (二)行政处罚不力,任意裁量权过大。2007年我国稽查系统共检查各类纳税人31.3万户,查结27万户,结案率为86%.可以看出,税收执法中仍存在稽查结案率明显偏低和罚款率太低;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以补代罚、以罚代刑等情形,严重影响了税法的刚性。
    (三)税收管理员应是税务机关与纳税人沟通的桥梁,通过定期深入纳税人跟踪管理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向上级反馈,及时给纳税人满意的答复。但目前存在管理员工作简单草率,不会的问题仍然往上推,让纳税人为一个简单的问题跑多个楼层,多个部门才能解决,造成工作效率低下,不能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
    (四)税收管理员专业素质有待提高。虽然国家税务总局这两年提出了“大练兵”的口号,但仍然存在一些在一线工作的税收管理员不学税法,对政策法规理解不准确,错用税目、税率,税款计算错误等导致税收执法误差;部分省市仍然存在擅自减、免、缓、欠税,不按规定税程序行事,造成执法不严肃、不规范,扰乱了税收秩序。
    (五)目前我国一名税收管理员管理上百户纳税人的情况普遍存在,但由于硬件配置、信息共享等问题,税收管理员无法开展科学化、精细化的管理,只能管到就好。
    三、现阶段税收遵从度与税收征管工作的关系及其原因
    《宪法》第五十六条明确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美国著名文学家、政治家弗兰克林也有一句名言:“人的一生有两件事是不可避免的,一是死亡,一是纳税。”纳税人谁也不愿意违法偷税,但谁也不愿意多缴一分钱的税。
    目前就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和税收遵从度的基本状况而言,应该说,近几年经过不断完善税制,加快信息化建设,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加强税法宣传等一系列改革工作,纳税人依法纳税的意识不断增强,税收遵从度不断提高。但客观地讲,纳税人税收遵从的度,一定程度上威慑于税收的强制性和被动接受,税收征管工作与税收遵从度两者之间依然有很多不和谐,但两者又紧密相连,系一发而动千均。
    (一)税收制度不够简化,纳税人不能准确理解税收规定。十几个税种、人民教育基金和文化事业建设费等数个代征费用,除基本法律法规外,补充规定、单独解释不断更新,新办法到了老办法作废,税务机关内部工作人员能有几个可以信手拈来的使用这些税法,更何况纳税人。直接造成税收征管工作质量不高,纳税人想遵从,但不能及时了解最新政策和规定,被动造成税收遵从度不高。
    (二)由于国家制度的原因,没有更好地增强政府机关的财务透明度,使一些纳税人没有真正认识到税收的作用与性质,没有切实感受到纳税给社会给自己带来的益处,主观上对税务部门有抵触情绪,从而降低税收遵从度。
    (三)部分税收征管工作人员观念没有转变,没有平等对待纳税人,仍然停留在征和纳的表面,而没有为纳税人提供更好更优质的服务,造成纳税人不想遵从。
    (四)稽查查处率与处罚率低下、税收随意减、免及人为的执法不公,直接影响纳税人的遵从决策。纳税人认为是否再对税收遵从不再重要,反正查了不结,查了不罚或象征性地处罚,找找人可以享受减免税,人情到了一切都可以解决,征管工作本身的不严密性造成了税收遵从观念在我国长期难以树立。
    (五)纳税人未按照税收管理制度规定的程序申报和缴纳税款或者由于对税法规定的纳税义务和履行义务的程序缺乏应有的了解而导致不能及时、准确履行纳税义务,违反税收征管工作要求的同时,非主观地造成税收遵从度下降。
    (六)纳税人为追逐自身利益,通过财务或账目上的安排,有意减少支付或拖、欠税款的行为,主动降低税收遵从度,而税收征管工作中如果没有将税源管理落实到位,直接造成国家税款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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