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学习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业作风思想工作,以完善税务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避免出现以税谋私等腐败现象的出现,防患于未然。 4、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切实加强领导干部监督工作,加强对税收执法权和税政管理权的监督制约,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四)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在税收征管工作中,管理与服务是一个对立统一体,既相互矛盾又相互依从。从税收法律关系上看,税法规定的税务机关拥有的权利就是纳税人应履行的义务,同样,税法赋予纳税人的权利就是税务机关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税务机关要依法治税,从严治队,希望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提高税法的遵从度,纳税人则需要税务机关公正严明的执法,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要正确处理好管理与服务的关系,就要树立管理与服务并重的思想,切忌偏离或偏向,如果单纯强调服务,就会使服务表面化,简单化,为服务而服务,甚至弱化税收征管。反过来,单纯强调税收管理,又容易忽视征纳双方平等的法律地位,忽视税务机关必须履行的服务义务,甚至出现滥用职权,侵犯纳税人权利等问题。所以,严格的税收管理和优质的纳税服务两者不可偏废,在实际工作当中,辩证地处理好管理与服务的关系,真正树立起管理与服务并重的思想。 1、要从为纳税人着想,整合资源、归并业务,提高快捷办税, 继续推行“一窗式”、“一站式”服务以及全程服务、提醒服务、预约服务、限时办理等多种服务方式。并推行全员首问责任制,建立“一户式”档案,在推出国、地税联合办理税务登记证的同时不断完善电子多元化申报方式如POS机划缴和税邮一体化、税银一体化模式,极大地减少税务机关的征收成本的同时减少纳税人的纳税成本,促进纳税人增强税收遵从度。 2、要从内部机构制度下手,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横向岗责间的良性互动机制。要明确各层次、各部门、各岗位工作职责,明确工作质量标准、工作程序和工作责任,建立各岗位及各环节间的横向评价体系,形成环环紧扣、相互制约又相互配合的“链条式”管理机制,提高征管效能从而更好地为纳税人提供服务强化税收遵从。 3、要加强对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的考核评价,建立和完善对一线税务机构内部管理、日常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机制是基层机关建设的重点,要在建立内部岗责体系基础上,实施更加严密的、科学的日常工作监督检查、考核评价,要严格执行《税收管理员制度》,不断提高税收管理员的理论素质和实战能力,确保一线税收管理员最好地为纳税人提供最优质的服务,避免因税收管理员个人差异影响到税收征管工作的整体发展,影响到纳税人的税收遵从度。 4、积极开展纳税服务援助,为纳税人提供纳税咨询和办税指南,有针对性地对不同群体提供个性化的纳税服务,如对某一行业开展的税收培训、座谈等。要定期公开纳税人咨询或反映的税收热点、难点问题。并建立起纳税人对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质量的评议、评价和监督制度,及时受理纳税人投诉和举报。 (五)严格依法治税。在认真落实组织收入的时候,首先要做到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其次加强税收执法检查,最大限度地减少执法随意性,第三是科学合理地分解落实岗位职责,规范工作流程,加强考核评议,严格过错追究,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切实降低税收执法风险。第四是提高稽查水平,加大结案率和处罚力度,坚决执行税务稽查的公告制度,减少纳税人不遵从行为发生,实现“以查促收,以查促管,以查促廉”。对逃税的处罚过于轻微致使税务稽查缺乏应有的威慑,纳税人逃税的预期成本低微,最终会助长“不偷白不偷”的社会心理,纳税人就可能在逃税方面竞相仿效。所谓治乱必用重典,税务稽查和检查威慑力强,被查处后负面宣传力度大,这些对纳税人都是行之有效的约束,纳税人考虑之后税收不遵从行为就不容易出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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