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税务处罚解决之道

来源:税屋 作者:投行小兵 人气: 时间:2011-05-30
摘要:一、汉钟精机:存在虚开增值税发票情况(申报期2004-2006年) 公司曾在2003年度采购原材料过程中,曾将部分增值税发票向相关税务所申报进项税抵扣,后经税务核查上述增值税专用发票涉嫌虚开。根据上海市金山区税务局金山区分局于2004年6月26日联合下发之...

七、吉锐触摸:原因的解释及措施的关注
(一)公司受到税务处罚的原因
自 2000 年9 月成立至2004 年,公司重心主要放在提高产品质量、拓宽销售渠道和加快公司发展上,对财务基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财务人员的数量较少,个别财务人员业务素质不高,造成公司在2002—2004 年出现以下少缴税款的情形:

1、2003—2004年,公司向部分客户赠送礼品未扣缴个人所得税,税额36,756.33 元;

2、公司2002-2004年发放职工房贴、餐贴、奖金等,根据有关税收规定,2002—2004 年分别少扣缴139,503.31元、10,408.28 元和17,120.29元,三年合计少扣缴个人所得税167,031.88元;

3、公司营业执照、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2002年签订的金额为120,000.00元的借款合同、2003年签订的金额为317,334.00元的租赁合同均未贴花,根据有关税收规定,少缴印花税932.33元;

4、2003 年公司所得税汇算中,有部分运输发票等不合法,根据有关税收规定不应进行税前扣除,由此少计缴企业所得税49,831.16 元。

以上各项少扣缴的税款合计254,551.70 元,由于本次税收检查的时间已过2005年企业所得税自行汇算调整期,无法对欠缴的税款自行补缴,因此四川省地方税务局稽查局于2005年7月5日对本公司出具了川地税稽处[2005]134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公司2003—2004年赠送礼品未扣缴个人所得税36,756.33元,2002—2004 年未足额扣缴职工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167,031.88 元,合计未足额扣缴个人所得税203,788.21 元,处以1 倍的罚款,即203,788.21 元。对公司少缴的印花税932.33元,处以1倍的罚款,金额为932.33 元;对公司少缴的企业所得税49,831.16元,处以0.5 倍的罚款,金额为24,915.58 元。以上罚款共计229,636.12元。经核查,吉锐有限已于2005 年8 月补缴了上述欠缴税款,并缴纳了全部罚款。

(二)公司为加强税收管理采取的措施
针对上述税务处罚及其公司存在的问题,公司为加强税收管理,采取了以下措施:
1、增强依法纳税意识。公司管理层认识到依法纳税的重要性,加强培养财业务部门和业务人员的依法纳税意识,并建立制度保障公司依法纳税;

2、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公司制定了《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对票据的合规性进行了严格要求,并增加了票据合规性审核岗位和审核流程,保证入账的票据均为合法票据;

3、充实财务人员配备。公司充实了财务人员队伍,财务人员由4 名扩大至9 名,并配备专职的税务会计。公司订阅了税务专业刊物、参加税务培训会议,建立措施鼓励财务人员加强税务知识学习。

4、完善纳税内部管理。公司建立了总经理􀃆财务经理􀃆税务会计的逐级考核机制。税务会计负责进行税务核算和申报,所有的纳税事项均由财务经理亲自复核。

5、聘请中介机构顾问。公司聘请了税务师事务所作为常年税务顾问,并建立了定期(每月)的纳税现场辅导。

6、完善税务申报流程。公司根据纳税申报的规定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科学的纳税申报流程,严格按照“收集纳税信息􀃆填写‘纳税申报表’􀃆财务部经理复核审批􀃆总经理审批􀃆中介机构审核(汇算清缴时)􀃆申报纳税”执行,并建立了与主管税务机关和税务专管员的沟通机制,及时协调纳税事项。

公司采取上述措施后,已完善了公司纳税内部控制,能够对依法纳税提供合理的保证,公司未再受到其它税务处罚。

本公司还将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内部机构调整的需要,及时完善和补充纳税内部控制制度,提高纳税内部控制制度的可操作性,以使纳税内部控制制度在公司的经营管理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降低公司纳税风险。

(三)保荐人、律师对公司税务处罚的核查
经核查,公司2003—2006年连续4 年被中共成都高新区工委、成都高新区管委会评为“年度纳税大户”,2002、2005、2006 年被中共成都高新区工委、成都高新区管委会评为“年度出口创汇重点企业”,2006 年1 月被成都市软件行业协会评为“2005 年成都市软件行业税收贡献排行前20 强”,税收贡献显著。

公司的主管税务征收机关成都市地方税务局高新分局于2007年7月6日为公司出具《说明》:“根据你公司历年缴税情况和川地税稽处[2005]134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查实的你公司欠缴税款及罚款金额,你公司上述税收违法情节轻微,不属于重大税收违法行为。该公司自2004 年以来无其他税收违法行为。”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于2007年10月25日为公司出具《说明》:“成都吉锐触摸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成都吉锐触摸电脑有限公司”)为成都市地方税务局高新分局主管辖区内的企业。根据公司历年缴税情况和川地税稽处[2005]134 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查实的该公司少缴税款及罚款,不属于重大税收违法行为。”因此,保荐人和律师认为,公司上述税务处罚不构成重大违法,亦不会对本次发行构成障碍。

(四)会计师对公司税务有关内部控制完善情况的核查

会计师对公司2007年6月30日的税务有关内部控制完善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关于对税务有关内部控制完善情况的说明》,认为截至2007年6月30 日,公司已经建立了有效的税务内部控制制度,并有效执行。

八、海利得:因为假发票抵扣进行税额被处罚
2004年1月1日至今,海宁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针对公司存在的如下两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处罚。
1、取得德州华威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提供的假发票
(1)违规事实
2005年1月,海利得向山东海力化工有限公司购入PVC树脂过程中,取得由德州华威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提供的假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代开)一份,发票号码为:00056306,运费为112,500元,已于2005年2月申报抵扣进项税额7,875.00元。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49 条第(二)项规定,属未按规定取得发票的行为。

(2)受到处罚的情况
2006年10月26日,海宁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出具了浙嘉宁国税稽罚【2006】102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上述违规事实处罚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对你公司的未按规定取得发票行为决定处以5,000.00元的罚款。

2、取得上海耀东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开具的假发票
(1)违规事实
2005年12月,海利得销售货物给河北省宁晋县凤凰织带有限公司过程中,取得由上海耀东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开具的假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代开)一份,发票号码为:00598016,运费为5,000元,已于当月申报抵扣进项税额350.00元。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49 条第(二)项规定,属未按规定取得发票的行为。

(2)受到处罚的情况
2007年1月16日,海宁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出具了浙嘉宁国税稽罚【2007】9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上述违规事实处罚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对你公司的未按规定取得发票行为决定处以1,000.00元的罚款。发行人已缴纳了罚款。

3、海宁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关于上述两起行政处罚的说明
2007年4月23日,海宁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出具了《关于对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作出的浙嘉宁国税稽罚【2006】102 号及【2007】9 号行政处罚的说明》,对上述两起税务行政处罚说明如下:“经我局调查,海利得公司在上述购销活动中,货物运输均由对方安排并提供运输发票,无证据表明海利得公司是通过非法手段获得虚假运输发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87 号)及《浙江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浙国税征【1997】73号)的规定,我局认定海利得公司取得上述虚假运输发票的行为属善意取得,不定性为偷税,但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九条第(二)项“取得不符合规定的发票”的行为,鉴于金额较小,情节轻微,我局决定对海利得公司上述两起未按规定取得发票的行为分别处以5000元及1000元的罚款。特此说明。”

【案例研习】
1、首先需要明确的一点是,本节的部分内容可能与“税收瑕疵”专题研究中的部分内容存在重合,因为正式因为公司存在税收瑕疵才有可能导致行政处罚的,所以两部分内容可以互相参照使用。尽管如此,两部分内容的解决思路完全不一致,一个是要怎样合理解释和解决已有的瑕疵,一个是要针对公司的处罚行为做出一些解释和应对措施。

2、因税务问题被处罚的情形还是比较普遍,甚至不仅存在所得税被处罚的情形其实因为增值税问题被罚的情形也并不罕见,不过一般金额都不会很大。总结起来税务处罚的主要的原因有:①发票管理不规范:如虚开发票、收到假发票、发票与账务不符等;②会计处理不当:如多计了费用或者是少计了收入、部分业务不申报纳税或者故意隐瞒、补贴款或其他非经常性收入不入账等;③其他情形:如未履行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等。

3、解决的方式也有比较明确的原则和思路:①介绍被处罚的具体原因和背景;②最好该处罚在报告期外或者前期,而如果是上报前的一些处罚则要重点小心;③解释被处罚不是公司主观故意的均有客观原因;④由主管部门专门就有关处罚出具证明,证明公司该出发不属于重大违规处罚;⑤中介机构发表核查意见;⑥如果方便还可以介绍一下公司后续为了规范而采取的一些措施。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处罚都是一次性解决的也不会有后续的风险,因此股东承诺的事项倒并不一定需要。

4、如雅致股份也是被税务机关因为增值税问题罚款180万元,中介机构也解释这不是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其解释的理由虽然有些牵强但是该问题小兵看来至今最用心和完善的一个方案了,可以适当借鉴。另外,雅致股份的反馈意见中还有这样的关注:请保荐人和发行人律师对发行人受到的税务处罚、环保处罚等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是否构成情节重的行政处罚等出具明确意见,并说明具体理由和依据;请保荐人和发行人律师结合发行人受到的税务处罚情况,请发行人是否符合“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的发行条件出具明确意见,并说明具体理由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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