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减免企业所得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及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实施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30号第二条第(二)点) 预缴期报备资料: (1)税收优惠项目备案表; (2)CDM项目实施情况说明; (3)对HFC和PFC类CDM项目,其将温室气体减排量转让收入的65%上缴给国家的证明材料;对N2O类CDM项目,其将温室气体减排量转让收入的30%上缴给国家的证明材料。 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补充提交资料: (1)CDM项目核算情况表(附件11)。 税务机关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16.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减免企业所得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运营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0号) 缴期报备资料: (1)税收优惠项目备案表; (2)有关部门批准该项目文件复印件; (3)该项目完工验收报告复印件; (4)该项目投资额验资报告复印件; (5)该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的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明细账等复印件; (6)从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运营项目情况说明材料。 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补充提交资料: (1)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核算情况表。 税务机关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17.居民企业电网新建项目所得(《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网企业电网新建项目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6号) 纳税人应在次年3月31日前向税务机关报送以下资料: (1)税收优惠项目备案表; (2)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核算情况表; (3)相关资产的竣工决算报告复印件; (4)相关项目政府核准文件的复印件。 税务机关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18.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加速折旧或摊销(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二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所得税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第七条、第八条) 预缴期报备资料: 纳税人确需对固定资产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或者加速折旧方法 的,应在取得该固定资产后一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以下资料: (1)税收优惠项目备案表; (2)固定资产的功能、预计使用年限短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的理由、证明资料及有关情况的说明; (3)被替代的旧固定资产的功能、使用及处置等情况的说明; (4)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拟采用的方法和折旧额的说明。 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补充提交资料: (1)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加速折旧或摊销情况表(附件12)。 税务机关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19.资源综合利用减计收入(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三条) 预缴期报备资料: (1)税收优惠项目备案表; (2)资源综合利用认定文件和认定证书复印件; (3)资源综合利用情况说明材料。 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补充提交资料: 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核算情况表(附件13)。 税务机关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20.保险公司为种植业、养殖业提供保险业务取得的保费收入减计收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金融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4号第四条) 预缴期报备资料: (1)税收优惠项目备案表。 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补充提交资料: (1)保险公司为种植业、养殖业提供保险业务取得的保费收入明细账及汇总表复印件。 税务机关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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