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加计扣除(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二款) 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提交资料: (1)税收优惠项目备案表; (2)在职残疾人员或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工资表; (3)为残疾职工或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购买社保的资料; (4)残疾人员证明或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5)纳税人与残疾人或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副本); (6)具备安置残疾人员上岗工作的基本设施情况的说明。 税务机关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4.创投企业抵扣应纳税所得额(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一条) 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提交资料: (1)税收优惠项目备案表; (2)经备案管理部门核实后出具的年检合格通知书复印件; (3)关于创业投资企业投资运作情况的说明;? (4)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合同或章程的复印件、实际所投资金验资报告等相关材料; (5)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基本情况〔包括企业职工人数、年销售(营业)额、资产总额等〕说明; (6)由省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出具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有效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税务机关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5.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投资抵免应纳税额(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四条) 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提交资料: (1)税收优惠项目备案表; (2)加盖企业公章的所购置相关设备的支付凭证、发票、合同等资料复印件; (3)购置设备所需资金来源说明和相关的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明细账等复印件; (4)购置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投资抵免情况表(附件17、附件18、附件19)。 税务机关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6.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低税率优惠(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17号) 说明:上年度已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预缴申报时,按上年度汇算清缴申报适用税率执行;年度终了后,有关指标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应在汇算清缴期间的4月30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报备资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认定后,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时继续享受低税率优惠。 当年新办企业,当年预缴申报时,按法定税率25%执行;年度终了后,有关指标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应在汇算清缴期间的4月30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报备资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认定后,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时享受低税率优惠。 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提交资料: (1)税收优惠项目备案表; (2)小型微利企业情况表(附件20)。 税务机关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7.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第二年及以后年度备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2号) 说明:上年度符合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企业,预缴申报时,按上年度汇算清缴申报适用税率执行;待年度终了后,有关指标符合西部大开发优惠条件的,应在汇算清缴期间的4月30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报备资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后,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时继续享受低税率优惠。 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提交资料: (1)税收优惠项目备案表; (2)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明细及其说明。 税务机关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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