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北屯税务局关于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全文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北屯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 2018-7-5 税屋提示——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北屯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1号 国家税务总局北屯税务局关于废止《国家税务总局北屯税务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等相关文件的公告,自2023年4月1日起,本法规全文废止。
附件: 1.需要新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2.发文解读 国家税务总局北屯税务局 2018年7月5日 需要新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北屯税务局关于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解读 一、公告制定背景 按照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要求,为解决改革后机构合法性、执法合法性问题,保障国地税机构改革后,执法依据统一规范,执法工作有序衔接,按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发布)有关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要求,特制发本公告。 二、公告内容 公告公布了需要新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共计3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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