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企业车辆因违章缴纳罚款,已经取得发票,可否税前扣除?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2.企业所得税税款。 3.税收滞纳金。 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5.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6.赞助支出。 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8.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支付的行政性罚款不允许税前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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