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地税函[2016]20号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下发本市2015年12月份企业实体吸纳符合条件人员享受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认定名单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6-01-20
摘要:现将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本市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企业2015年12月吸纳符合条件人员的认定名单下发给你们,请按照《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民政局关于本市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具体实施问题的公告》(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5号)、《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民政局关于调整本市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下发本市2015年12月份企业实体吸纳符合条件人员享受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认定名单的通知

沪地税函〔2016〕20号                  2016-01-20

浦东新区税务局、杨浦区税务局:

   现将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本市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企业2015年12月吸纳符合条件人员的认定名单下发给你们,请按照《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民政局关于本市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具体实施问题的公告》(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5号)、《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民政局关于调整本市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具体实施问题的公告》(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7号)的规定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市局联系。

  特此通知。

   附件:认服商[2015]1号 关于享受本市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企业认定名单的通知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2016年1月20日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最新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