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筹划的理论探讨及实务运用

来源:安徽财税网 作者:安徽财税网 人气: 时间:2008-09-04
摘要:  税收作为调节企业与国家经济利益的重要手段,对企业投资决策、经营运行产生着深刻的影响...

  企业税收筹划的行为条件是遵守国家税收法律和税收行政法规,其行为目的是节约或减少税款支出,其行为方式是选择税负最轻或总体收益最大化的纳税方案来处理其经营、投资等事项。作为企业财务管理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税收筹划具有以下特征:

  1、合法性企业税收筹划本质是一种法律行为。国家通过立法强制社会经济活动参与者将自己经济收入的一部分以税款的形式无偿转移给国家,由此形成纳税人与国家之间的税收法律关系。企业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具体内容,用过对其经营、理财活动的事先安排和多种纳税方案进行优化选择,实现其税收负担最小化的愿望,获得正当的税收利益。税收筹划倡导完整性原则,保证会计凭证和记录的健全,使节税活动在合法的前提下进行,有别于偷税、骗税的账目不清甚至涂改、伪造帐目。

  2、超前性企业税收筹划行为相对于企业纳税行为而言,具有超前的特点。由于企业是在发生交易、获取利益后才发生纳税义务,这在客观上为企业提供了事先做出纳税筹划的可能。企业针对税法要求,安排、调整自己的经济事务,选择最佳纳税方案,在经济活动发生前,减少或尽量避免引起税收征纳法律关系的税收法律事实发生。如果经济活动已经发生,就必须严格依法纳税,没有税收筹划的余地了。

  3、目的性。

  企业税收筹划的目的是为了减少纳税支出,取得节税利益。企业的节税利益可从两方面获取:一是选择低税负或总体收益最大化的纳税方案。二是滞延纳税时间。但税收筹划不能为节税而节税,必须与财务管理的根本目标保持一致,为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服务,为实现企业发展目标服务。

  二、税收负担对企业理财活动的影响(一)、对筹资活动的影响筹集资金是企业开展经营活动的先决条件,企业可以从多种渠道以不同方式筹集所需的资金,这就需要进行筹资决策。在筹资决策中进行税收筹划,有助于企业降低资金成本,优化资金结构,增加所有者收益。

  企业筹集资金有多种渠道,如国家财政资金、银行借贷资金、非银行金融机构资金、其他企业资金、民间资金、企业自留资金等。企业筹措资金所采用的具体形式也可以多样,如吸收直接投资、发行股票、银行借款、商业信用、发行债券、租赁等。在财务上形成资本金和负债(包括长期负债和短期负债),其中长期负债和资本金筹集来源的构成及其比例关系称为资本结构。资本结构,特别是负债比率是否合理,不仅制约企业的风险、成本大小,而且在相当大程度上决定企业的税负和税后收益。因此,在筹资过程中开展税收筹划研究,应着重考虑资本结构变动对企业预期收益和税负水平的影响,以及怎样的资本配置才能使企业在有效地抑制税负的同时,实现所有者权益最大化的目标。

  现行财务会计制度和税法规定,股利支付不作为费用列支,只能在企业税后利润中支付。利息支出则可作为费用列支,允许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使予以扣除,从而相对减少应纳税所得额。因此,借入资金的利息支出有节税作用,它相当于国家通过减少所得税的方式为企业承担了一部分利息支出,降低了借入资本的使用成本。而自有资金的股利支出不能在税前列支,税负相对较重。可见,在息前税前投资收益率不低于负债成本率的前提下,负债比率越高,额度越大,其节税的效果越明显,所有者权益也将得到更大增长。这就是负债融资的杠杆效应,通常也称为财务杠杆利益。尤其在税率较高时,借入资金的利息节税功能更加明显。

  应该注意到,在筹资决策的税收筹划中,有时税收负担的减少并不一定等于所有者收益的增加。负债资本比例的过分增涨,将提高资金总成本,导致企业所有者权益的减少。根据著名的税负利益——破产成本权衡理论,负债可以给企业带来税额庇护利益。但各种负债成本会随负债比率的增大而上升。当税额庇护利益与破产成本相等时,资本结构达到最佳点,企业价值最大。如果再增加负债资本,将会使破产成本大于税额庇护利益,导致企业价值的降低。因此,不能只关注筹资中的所得税,而必须以企业是否能获得税后最大收益水平作为选择筹资方案的标准。

本文章更多内容:<<上一页-1-2-3-4-5-6下一页>>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财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