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地税企[1997]65号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市财政局《关于北京市国有工业企业补充流动资本有关问题的通知》等三个文件的通知[全文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1997-01-29
摘要:现将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北京市国有工业企业补充流动资本有关问题的通知》(京财工[1996]1288号)、《关于下达享受重点企业所得税返还政策企业名单的函》(京财工[1996]2501号)和《关于下达享受重点企业所得税返还政策企业名单的函》(京财工[1996]2502号)等三个文件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企业所得税按照有关规定照章征收。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市财政局《关于北京市国有工业企业补充流动资本有关问题的通知》等三个文件的通知[全文废止]

京地税企[1997]65号           1997-01-29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北京市国有工业企业补充流动资本有关问题的通知》(京财工[1996]1288号)、《关于下达享受重点企业所得税返还政策企业名单的函》(京财工[1996]2501号)和《关于下达享受重点企业所得税返还政策企业名单的函》(京财工[1996]2502号)等三个文件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企业所得税按照有关规定照章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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