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国税发[2007]143号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办税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7-09-07
摘要:本办法所称办税公开,是指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及其各级税务机关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税收征收、管理、检查和实施税收法律救济过程中,依照一定的程序和形式,向社会公众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办税程序以及其他涉税规定和事项。

  第二十四条 办税公开领导小组在考评中,发现各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核实后,按照管理权限和程序,取消责任单位及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当年度评先资格。

  (一)不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办税公开工作部署和工作措施的;

  (二)不及时解决或者隐瞒办税公开工作中出现的严重问题的;

  (三)做出与办税公开制度相违背决定的;

  (四)对办税公开工作指导不力,造成群访或其他严重后果,影响社会稳定的;

  (五)不按照规定要求公开办税,或隐匿应当公开事项,或公开内容不真实的;

  (六)不按照规定及时更新本机关办税公开事项的;

  (七) 泄露国家秘密、依法受保护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及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其他事项的;

  (八)违反规定收取费用的;

  (九)有其他违反办税公开工作有关规定行为的。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深圳市国家税务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

  1.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办税公开目录(修订)

  2.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办税公开审批表

本文章更多内容:<<上一页-1-2-3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