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国税函[2009]83号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地区试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9-03-12
摘要:各级国税机关4月份仍需通过FTP服务器上传海关完税凭证第一联数据,5月份停止上传,纳税人不再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总局5月份仍将下发4月份的稽核结果。各海关所在地市局计统部门继续按月通过FTP服务器上传海关完税凭证第五联数据。

本文章更多内容:<<上一页-1-2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