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征遗产税须解决权利义务对等问题

来源:新闻晚报 作者:杨亚军 人气: 时间:2013-09-25
摘要:  国务院参事、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在一次讲座上透露,征收遗产税被写入十八届三中全会文件草稿。但他个人认为,目前推出时机并不成熟,还需要过三四十年才可行...

  国务院参事、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在一次讲座上透露,征收遗产税被写入十八届三中全会文件草稿。但他个人认为,目前推出时机并不成熟,还需要过三四十年才可行。

  尽管遗产税在很多国家已经征收了好多年,但在我们国家却还在讨论的议题上,这正说明了开征这种税的难度很大,要做好开征遗产税的准备工作,必须要解决几个问题。

  首先,要转变思想观念。在我国,人们通常都是将积累的财富传承给自己的子孙后代,尤其在《物权法》颁布后,人们对私有财产的保护意识更加强烈,很多人对开征遗产税心存抵触情绪,很少有人能真正领悟到美国富豪卡耐基所说“在巨富中死去是一种耻辱”的文明和进步。其实,国家开征遗产税一方面可以缩小社会贫富差距,另一方面可以防止年轻人丧失斗志,坐享其成。事实证明,在发达国家,遗产税的征收并没有削弱后代们的创业积极性,反而有利于培养其市场竞争力和社会责任感。

  其次,要做到财产公开透明。据最近《城镇居民收入分配状况调查报告》显示,仅2011年居民灰色收入为6.2万亿元,约占当年GDP的12%。在这种灰色收入不断膨胀的情况下,若开征遗产税非但不能缩小社会的贫富差距,鼓励下一代自强自立,反而会使一些人因担心自己的灰色收入见光而加速移民和转移财富。因此,当务之急应当建立全面的个人财产登记制度,使个人储蓄、有价证券和房产等财产得到有效监控和保护,不能在谈到财产时每个人都是一笔糊涂账,这不利于遗产税在征收时做到依法纳税。

  再者,要建立健全社会保障机制。综观世界上征收遗产税的国家都是社会福利做得比较好的,尤其是遗产税税负比较重的国家,都以较高水平的社会福利进行“兜底”。其实,这不难理解,当一个社会在孩子上学没钱、家人看病贵、购房困难、养老没保障等基本生活都无法切实保障的阶段时,人们对开征遗产税肯定持反对态度,只有社会福利保障健全了,人们不再对基本的生存资料犯愁时,征收遗产税才有意义。

  总之,当前积极探讨开征遗产税问题是件好事,但不能只言纳税的“权利”,而不言其“义务”,更不能为了征更多的税而设立“遗产税”。对于这个议题,国家必须切实有效地提出征税的设计和办法,形成相应的政策配套机制,使遗产税开征能有序推进,从而消除人们对开征遗产税的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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