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改革中的最后一公里

来源:产经新闻 作者:邓成功 人气: 时间:2016-04-15
摘要:4月12日,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召开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吹风会 ,本次会议中提出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要全面实施营改增,自今年5月1日起,我国将全面推开实施营改增的试点。 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在吹风会上表示,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要求,全面实施营改

  4月12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召开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吹风会,本次会议中提出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要全面实施营改增,自今年5月1日起,我国将全面推开实施营改增的试点。

  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在吹风会上表示,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要求,全面实施营改增,要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这是改革的目标之一,也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

  从我国目前形势来看,面对错综复杂的世界经济形势,我国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而在大的压力下要想保持住稳好的势头,积极的财政政策成了关键。今年我国增加了5600亿元财政赤字,全面推进营改增,成了落实减税措施的重要突破口。

  中投顾问金融行业研究员边晓瑜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营业税改增值税目的是为了减轻企业赋税压力。之所以要加速税制改革,一方面我国经济下行,为缓解企业经营压力、赋税压力;另一方面中央财政赤字已达前所未有的高度,只有加快行政体制改革步伐,大幅降低公共开支,才能使我国税收体制改革不会因行政负担过重而出现反复。

  史耀斌表示,目前按照中央和地方的收入分配关系,营业税绝大部分属于地方政府的收入,增值税是中央和地方的共享收入,75%归中央政府,25%归地方政府。目前财政部正在研究增值税分成比例的过渡办法,总体原则是要保持中央和地方财力格局总体稳定。

  税制改革极其复杂,很难一步到位,需要研究的内容很多。营改增可以做到行业不增负,但是不能保证每一个企业在实行营改增最后一个环节的时候不增负。而且营改增以后,中央和地方收入都要减少,所以要考虑维持目前中央和地方总的财力分配格局不变的情况之下,安排一个过渡性的中央地方收入划分办法,来解决地方收入减少的问题。

  “中央和地方收入处于稳定的分配结构上,使得中央和地方政府,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相结合的框架,继续有足够稳定的财政收入,来保证政府各项事业运行下去,包括民生,经济发展。增值税分配比例要调整,会保持中央地方分配框架基本稳定、总量上原则不变。”边晓瑜表示。

  史耀斌表示,确保所有行业和企业都能减税,不动产纳入抵扣实际上是缩小了税基,税基减少了税负就能减轻,这也符合总理说的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的目标。为落实这一要求,财政部、税务总局从政策设计和政策执行两方面着手开展工作,按照营业税税负平移的方法测算确定了各试点行业的适用税率。

  边晓瑜表示,这次税制改革对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有较大影响。本次改革后,增值税的分享比例可能会发生变化,以减少营业税改革对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的影响。对小规模纳税人而言,其税收负担是增加还是减少,关键看增值税的征收率与原来可征营业税时的税率谁高谁低。

  从今年5月1日起,随着“营改增”的全面推行,营业税成为历史,自2012年1月1日开始的“营改增”也随之结束。各一线政府职能部门只要确保毫不走样地落实这项惠民政策,才能“确保改革后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完成税制改革的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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