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华永道做的税收小册子,超全超精炼

来源:普华永道 作者:普华永道 人气: 时间:2016-11-10
摘要:导读 本手册旨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作基本的概述。除非另有说明,本手册中的内容是于2015年1月1日按当时所有公开的信息所编制的。目的是对读者可能提出的一些基本但重要的问题作出解答。 因篇幅有限,本手册并不能涵盖税法规定的所有内容。若读者在实务上
 
(六)减计收入
企业以国家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非禁止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应税收入总额。
 
(七)创业投资额的抵扣
若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在股权持有满2年当年,投资额的70%可用来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八)投资税收抵扣
企业购进并使用国家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设备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应纳税额中抵免。
5.扣除和其它税务处理
 
(九)折旧
1.折扣
用于生产经营的固定资产和资本性资产的折旧可以扣除。生产性生物资产在企业所得税制下也被归类为资本性资产,因此也可以计算折旧作税务上扣除。折旧计算方法通常采用直线法。
 
固定资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自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不同资产的最低折旧年限具体规定如下:
 
不同资产的最低折旧年限具体规定如下:
2.加速折旧
由于技术进步而产品更新较快或长期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加速折旧。在2014年1月1日后,部分特定行业的部分新增固定资产可以在购入年度一次性计入成本费用或者采用缩短折旧年限/加速折旧的方法计算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年限的60%;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以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合法。
 
3.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可按照直线法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或者合同约定的无形资产使用年限。
 
购入的商誉只有在企业整体转让或清算时可以扣除。
 
4.向关联企业支付的费用
带内部指导性质的管理费不可以扣除。但是,为真实服务而向境内外关联企业支付的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服务费可以扣除。特许权使用费等费用,若符合独立交易原则,亦可以在税前扣除。
 
5.贷款利息
一般来说,贷款利息是可以扣除。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同期同类商业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是可以扣除。
 
资本性的利息必须资本化后按期折旧或摊销。
 
支付给关联方利息支出的扣除还须遵循企业所得税法的资本弱化规定。
 
6.业务招待费
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支出的60%是可以扣除,上限是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0.5%。其余不可以扣除。
 
7.个人商业保险除
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外,企业为职工和个人投资者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可以扣除。
 
8.广告和业务宣传费
除另有规定外,广告和业务宣传费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部分行业为30%)的部分,可以在当年扣除。余额可结转在其后纳税年度扣除。
 
9.资产损失
资产损失(包括坏账损失)可在损失发生当年申报扣除,但企业需在年度汇算清缴前或清缴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0.公益性捐赠
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会计利润的12%以内的部分可以扣除。
 
11.加计扣除
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准予扣除。并且为鼓励研发活动,研发费用实际发生额的50%可加计扣除。
 
为鼓励雇用残疾人士,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费用可以按实际发生额200%加计扣除。
 
12.其它不可以扣除的费用
资产减值准备(例如坏账准备)和风险准备除税法另有规定外不可以扣除。金融机构和保险公司的部分准备金支出可依据相关税收条款的特别规定进行扣除。
 
非广告性质和非公益性质的赞助支出不可以扣除。
 
13.存货估价
商品、制成品、在制品、半制成品和原材料等存货必须以成本作为计税基础。企业可以选用先入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个别计价法其中一种来计算销售成本。
 
14.亏损结转
企业的亏损可以结转在亏损发生纳税年度下一年起五年内抵扣。
 
15.股息
居民企业之间所支付的股息收益可免征企业所得税,但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股息收益。
 
16.货币
企业所得税以人民币计算。若以人民币以外货币入账,应税所得应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应缴纳税款。
 
除税法另有规定外,汇兑收益在确认时(不管实际处置与否)应当视为应纳税收入,同样的汇兑损失在发生时(不管实际处置与否)是可以扣除。
 
17.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若企业不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成本与支出资料用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税务机关有权依法核定应纳税所得额。在这情况下,一般会以收入或营业额乘核定利润率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居民企业所用的核定利润率视乎企业的经营行业,一般介乎3%至30%之间,而非居民企业适用的核定利润率一般介于15%至50%之间。
 
18.境外所得税抵免
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税所得同时已在境外缴纳的外国所得税,所缴纳的外国所得税可依照分国不分项的原则从居民企业的应缴纳税款中抵扣。然而,可抵扣境外所得税不可超过其境外所得按照中国税法规定适用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
 
(十)企业重组
企业重组交易(包括债务重组、股权收购、资产收购、合并和分立)一般应当在交易发生时确认所得或者损失,并应以公允价值计算所得或损失。如果符合某些特定条件,企业重组交易产生的全部或部分所得可以不在交易当期确认,应缴所得税款也相应可递延到以后年度支付。
 
(十一)特别纳税调整(反避税)
企业所得税法有整整一个篇章专门针对转让定价和预约定价安排作出规定,并引入了针对反避税的一些新概念。该篇章总体被称作特别纳税调整。
 
1.关联方交易
企业与关联方之间的收入性和资本性交易均需遵守独立交易原则。税务机关特别关注企业与关联方之间的转让定价。税务机关在判定关联交易不遵守独立交易原则时,有权不承认、作出更改或调整有关的关联方交易,从而作税务调整。
 
2.关联方业务往来资料
中国对关联方事务资料的提交和报送的要求非常严格。纳税人在每年5月31日前递交上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需同时附上该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另外,企业应当准备好同期资料并在税务机关要求时提供该等资料。符合某些条件的企业可免提供同期资料。
 
3.成本分摊
如企业与其关联方共同开发、受让无形资产,或者共同提供、接受劳务发生的成本(通常限于集团采购和集团营销战略),而中国税务机关认为该成本是按独立交易原则分摊给各企业,经过申请和批准程序,各企业所分摊的成本可以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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