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老师:那接下来我就补充一两句吧,光磊兄弟,我要称呼他为兄弟,虽然在学校里面这样称呼很奇怪,但是因为我们关系很好。我敢称光磊兄弟为中国房地产税收筹划第一人,这是一个非常高的高度。这么说吧,如果说我的思维是在一楼,那么光磊兄弟的思维就是澳门旅游塔的顶端。今天我们怀着一个憧憬的心情来听这个讲座。今天是一个江湖圈里面的讲座,有请我们的光磊老师。 朱老师:谢谢,刚刚清阳说如果他在一楼,那其实是他在一楼我在负一楼。你们应该都不知道我,包括刚刚介绍的司仪应该都是网上百度的。那都是很多年前的官方简介,一般我现在介绍自己只有几句话,我做了13年的房地产,我一个人顾问的房地产100强里面有4家。请顾问的大概有30家~40家,我一个人做4家。 实际上,我们做财务税收最终都会做到实战。最后你的路径走向2种,一种是做理论还有一种做实操。做实操到后来你想做一个技术高的人,那么你的量要比别人多,这就是平台的差别。 实际上清阳跟我这次讲不要讲技术。因为我的确也不需要讲技术,因为今天是个週末,週末要讲故事,人家说男人要有故事,女人要单纯。所以说澳门大学非常适合女生在这裡读。我当初说了,我说我的女儿我就送来澳门大学读,我的儿子要送到科技大学读。 男人要有故事,所以今天我要说我们这一辈人的这个故事,但区别是,它不是小说,它是实实在在的。 我说的人物你们可能都会见到,说的都是论坛上发表演说见到的都是某某老师某某大师,所以今天说的是一个武侠版的税务人生,既然是武侠版那就不要太枯燥,要生动。所以今天说的第一个是选材、第二个是流派、第三是境界、第四是套路、第五就是方法。 各位,这五个主题基本上可以把中国税务所有的人一网打尽。 先说选材,我先统计一下,我们这些同学是当年的高考状元的举个手。有没有?那比如说,你自以为自己是学霸的举个手。恭喜大家,那你们跟我一样都不是学霸,所以你们都完全可以成为像我一样,在中国可以过上一个衣食无忧的生活,这是可以实现的。 如果你成为学霸,我们这个税收界也有几位学霸。比如说现在万达现在的税收总监徐永辉,他是原来总局的处长,也是当年我们南通市的高考状元。我们这裡有来自江苏的同学吗,那你知道江苏考分最高的是哪个市吗?就是南通。那就对了,在全国高考的魔鬼模式只有一个就是江苏,如果你来自湖南,山东觉得自己考试能力挺强的,那是因为你没有遇到江苏的人。如果你是江苏人你就知道江苏高考模式是多麽可怕。如果我们同样在澳门,你会发现,江苏同学的会比陕西同学多考100分,但是你们现在有幸成为同学,这就是落后省份的优势。 我现在要说是,我为什麽要讲这句话,因为我要告诉大家。如果你是学霸,比如说南通市的高考状元,最后你会发现,高考出来的成绩,会在身上体现出一个很大差别。 但我想说的是学税并不需要非常高的高考成绩,学税,重在坚持。实际上,税收本身不需要特别高的智商,但一定要坚持。 第二,你的记忆力一定要好。比如说,哎呀,我这个智商很低,那我是不是就能学好税呢?我告诉你,学税,虽然高考成绩不一定非常好,但请注意所有学税的人有个特点,就是记忆力特别好。 记忆力特别好。这是税收做得好,或者法律做得好的一个普遍的特征,连法条都记不住,你要说学税这是不可能的。那说一下我自己,年轻的时候,我基本上可以做到过目不忘,当年考CPA,当时我们的法文汇编大致3000多页,我基本上是背得出来的。用了两三个月的时间,CPA的经济法考得还不错,考了89分。大家注意,我是一个普通人中的勤奋者,因此,我想告诉大家,做财税(工作),智商不是限制你的一个顶,但是你的记忆力一定要好,特别是做税收的。这就是选材。选材要坚持,要考核一个记忆力,运算能力不是一个主要的(因素)。 第二个流派,首先我们要知道中国税得体系,中国税由什么构成?全世界的税收最大的特点就是没有体系,我们的税法,在中国大陆,在硕士阶段没有一本教科书会告诉你税法体系是怎么构成的。那么经过实操,我们发现中国税法构成有三个渊源,也就是三个部分——准则、规范性文件、部门法。 准则,就像汪老师说的不懂会计准则,却想做税那是不可能的。为什么呢?因为我们税收是很懒惰的,他没有去重新在会计阶段建立起自己一套税收体系,他借助了会计这门学科,实际上是在会计的基础上,通过调整——比如会计这个地方和我们(税法)不一样,写个文件来说我们(税法)的做法,通过调整的方式来建立一个并不严谨的税法体系,所以说税法的基础是以会计准则为基础的。 这在永青身上表现的就比较明显,我曾经跟永青说我发现你有个漏洞,他说哪里,我说你不懂核算。我觉得永青应该是没有做过会计的,或者说他对会计准则的理解没有那么深刻,他对税的切入点是税收规范性文件以及法律,而会计是他最薄弱的环节。 所以我们说高手过招,不是打脸的,是打手指的。脸的部位我们防的很严的,是打不开的,我们会打手指头,打最薄弱的环节。永青就是核算,(一个人的薄弱环节)是和人的精力、经验有关。 比如国庆,国庆的理论做的非常好,你要是想在赵国庆的理论上找到破绽,那是不可能的或者说现阶段是不可能的,因为他的英文比较好,他读了很多外国文献,全世界范围内他都知道,所以你和他做思维体操那是没有用的,一般怎么和国庆聊呢?国庆,你这套理论做出过案例没有啊?没有吧。因为所有人的精力都是有限的,比如我,你看我打我打哪里,打涉外。只要跑到中国大陆,基本上金钟罩铁布衫,找不到薄弱,但如果你给我来个美国(笑)美国有个什么东西,哎呀!美国没去过啊!我的最大弱点就是涉外,所以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罩、到目前为止我没有见过那个人(税体)全部覆盖,暂时没有。应该说永卿三个体系是比较完整,但还是会计准则这一块比较薄弱。这个是我跟他当面说的,所以我们做兄弟当面说背后说都一样。所以会计准则是我们税法体系的第一个渊源。 第二个是规范性文件,就是税收本身的规范性文件。为什么单独把他列出来呢?因为这是中国大陆的一个特征,中国大陆最大的特征是什么呢?就是文件多如牛毛,每年发一千多个文件,每天发四个,每个文件少则两百字,多则近千字。这种基本上是考核你的基本功,如果你的记忆力不好,这个基本上无法实现。每天四个文件你必须把他消化,各位同学请注意,如果你想在中国从事税收,就是每天的四个新文件、每年一千多个新文件你是必须掌握的,而且是每年度的,这个还不包括各个省和市的地方性文件和地方性操作口径,所以在中国目前是没有一个税务总监可以说全国的事情(税)我都清楚,没有。我们只能说总体上我们搞清楚他是什么样的。 目前为止,即使四大也没有建立起一个数据库,我们看四大都是很崇拜的。实际上四大所有的税务操作手法,我经常说他们是个体化运作。我不敢说美国,因为咱不知道美国。在中国大陆,包括四大,对税收的操作仍然是个体化运作,仍然是靠一个或者一个小小的团队来运作。 比如说我们做一个软件开发。可能几百个人做一个事情。但实际上我们可以发现。你见过哪个税案是200个人在做的?最多十个人也就差不多了。你安排20个人已经很好了。为什么?因为目前我们没有建立起一个庞大的数据库能把人力串联起来,而且税收不是标准化的。他就要靠那一两个最优秀的人,突发性创造性的思维来做。 所以我经常说一句话,群体一定比个人的力量大吗?认为群体一定比个人力量大的(同学)请举手,好!你认为个人一定比集体的力量大吗?那我可以问你一个问题,为什么澳门大学那么多人都没有造出一颗原子弹呢?在钱学森从美国回来之前,中国4亿人口为什么都没有造出一颗原子弹呢?为什么钱学森回来了就造出了原子弹呢?各位同学在创造的领域,个人的智力往往是大于集体的。那什么时候集体的力量大于个人?就是在标准化的领域。在标准化的领域,集体是大于个人的。比如建造埃及金字塔,去堆那个石块当然人多堆的快。但是如果说画一个埃及金字塔的图形,那画图的肯定是一个人,他不可能是100个人的完成。明白了吗? 我们来看中国的税务实践,很多大案子就是靠一两个特别优秀的人在支撑(包括四大),为什么呢?因为税务的创新性活动是靠創新性思維來做的,而一个个有突破性思维的人,他一定是一个人。如何把一流的人才组合到一起。用一个体系把他们容纳到一起。这是目前中国的整个税务实践都没有解决的问题。 换句话说,没有一个人可以完全掌握中国税法。如果有人说:他完全掌握了中国税法。那他掌握了哪里呢?(这里)规范性文件,他掌握了这个部分,每年发布的1000多个规范性文件。中国税法的第三个流派就是部门法(也就是民商法),是税法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过这么多年,我所理解的税法体系,他的知识结构是这样的。我所理解的税法应该是这样的一个架构。你会发现,税法是一个什么东西呢?他下面的准则是无限的,他的部门法也是无限的,它不是个闭环,是永远开口的状态。 掌握1000多个规范性文件、背几万个法条,虽然对很多人来说是无法完成的任务,但对我们来说还是比较容易的事儿。因此很多人会产生一个错觉——我已经完全掌握了中国的税法。这种想法是错误的,事实上你只掌握了中国税法的一部分。 因为我们的税法是规范性文件、部门法加会计准则三个部分构成,而会计准则本身我们就知道他是一个浩瀚的海洋。比如永续债,什么时候作为权益计量?什么时候作为债务计量?各位同学你们搞清楚了吗?你们肯定搞不明白,肯定的。因为在中国大陆也没几个人搞得明白的,我CPA过了十几年也没搞明白。比如恒大发行永续债,在香港是计入权益,而在中国大陆却被确认为负债。作为两个四大会计事务所对于永续债的理解都是不同的。那你说会计准则这个东西是不是很复杂?因而没有人能完全把准则搞得明白。 再说部门法,部门法这个玩意儿是最麻烦的。因为我们的经济不断变化,有很多创新的业务不断发生,这就会导致什么结果呢?这就像很多案例,我们(税法)没有规定,于是就用民商法进行补充。但这就出问题了,当税法没有规定的时候,用民商法进行补充。你会发现不同的民商法,对于这个事情有不同的理解。因为民商法之间有的是互相矛盾的。你怎么去选择呢?这个例子就很多很多啦,我们举个最简单的例子。 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不按股权比例分红。而税法也没有进行规定,那么问题来了两个股东不按股权比例分红。税务局认为这是要征税的,因为这个是从两个股东,通过第三方进行利益的捐赠(确认所得)。 打个比方,如果我直接把钱给清阳,是要交税;但是如果我和清阳各投资100块,成立一家公司。在分红的时候青阳拿回200块,我拿100块。就相当于我间接向清阳捐赠100块,这个效果是一样的。税务机关说你这个行为是不对的,是要征税的,但我们的公司法说股东可以不按股权比例分红,所以我们这个是遵循公司法呢,还是不遵循公司法呢, 于是各种争论,有的国家说要交税,有的国家说这个就算了。 所以,在中国大陆这个事情的处理也是不一样的。我想告诉大家的是,在税法实操的这个领域,同样一件事情往往会产生不同的结果。但是为什么会出现不同的结果呢?取决于两个原因,第一个原因。操作这个案例本身的人能力水平的原因。比如说你是税务机关我是一个企业的税务人员,就是一个跟你们一样小白的状态。税务机关条例一摆要求一说,你们是不是就去交了?但如果你的水平是跟我一样,你就可以说:你这个观点有问题! 那为什么我们操作的结果是不一样的?这就是第二个原因,因为我们掌握的信息量是不同的。这就是我们在税务实操案例中,产生千奇百怪结果的根本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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