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办会[2021]5号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征求《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油气管网行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1-03-08
摘要:为了规范油气管网行业产品成本核算,促进油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加强成本管理,我们起草了《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油气管网行业(征求意见稿)》。

  三、成本费用要素

  油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的成本费用要素主要包括:

  (一)折旧费,是指油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对油气输运服务相关的固定资产和使用权资产,按照规定的折旧方法计提的费用。

  (二)无形资产摊销费,是指油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为油气输运服务使用的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按照规定的摊销方法计提的费用。

  (三)燃料费,是指油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为油气输运服务耗用的燃料费用。

  (四)动力费,是指油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为油气输运服务耗用的水、电、气等动力发生的费用。

  (五)人工费,是指油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从事油气输运服务的职工发生的薪酬支出,包括工资及津补贴、福利费(含辞退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商业人身险、其他劳动保险及临时用工薪酬支出等。

  (六)维护及修理费,是指油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为维护油气管网设施安全运行、保障设备设施原有的生产能力,开展油气管网设施日常管理、风险识别及评价、检测、维护、修理、保养和应急保障等发生的费用。

  (七)管网设施保护费,是指油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为保护油气管网设施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巡护费、联防费、警卫消防费、反恐演练费、补偿费、管道宣传费、标识费等。

  (八)调控服务费,是指油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为油气输运服务发生的油气管网输运集中调度、远程监视控制等费用。

  (九)材料费,是指油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为油气输运服务耗用的辅助材料、备品备件和其他物料等费用。

  (十)试验检验费,是指油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为油气输运服务对材料、产品进行分析、试验、化验以及对设备设施检验、检定、校验所发生的费用。

  (十一)损耗费,是指油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在油气输运服务中正常的油气损耗发生的费用。

  (十二)外委业务费,是指油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为油气输运服务委托外部单位提供服务发生的费用,包括混油处理费、外部加工费等。

  (十三)车辆运行费,是指油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为油气输运服务发生的车辆运行费用,包括车辆运输、车辆外包、修理、年检、停车、过桥过路、油料、清洁等费用。

  (十四)信息系统使用及维护费,是指油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为油气输运服务发生的电脑硬件设备、信息系统、应用软件、数据库与代码的使用及维护等费用。

  (十五)差旅费,是指油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从事油气输运服务的职工因公出差发生的住宿费、交通费、出差交通意外伤害险、住勤补贴等费用。

  (十六)办公费,是指油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为油气输运服务发生的办公费用,包括办公用品及杂费、印刷费、技术图书资料费、邮电费、会议费、办公通信费、办公设施耗材及维修费、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取暖费等。

  (十七)劳动保护费,是指油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为从事油气输运服务的职工提供劳动保护用品发生的费用。

  (十八)财产保险费,是指油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为与油气输运服务相关的设备设施等资产投保所发生的保费支出。

  (十九)低值易耗品摊销,是指油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为油气输运服务耗用的不能作为固定资产的各种用具物品的摊销费用。

  (二十)排污费,是指油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按照环保有关规定,对油气输运服务产生的污水、废水、油污等废弃物进行清运、处置、恢复所发生的费用。

  (二十一)安全生产费,是指油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一定标准提取并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或安全隐患治理的费用。

  (二十二)港杂费,是指油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在液化天然气接收服务中因船舶进出港、停靠码头等而发生的搬运费、码头费、打包费、港务费、导助航设施维护费、港池航道扫海服务、船舶防污染服务、港池清淤等费用。

  (二十三)其他费用,是指不能列入以上各项成本费用要素的费用。

  第四章 产品成本归集、分配和结转

  一、油气管网设施运营

  企业一般以成本中心为基础,按照成本项目,对成本中心范围内发生的成本费用进行归集、分配和结转,形成成本中心下各成本核算对象的产品成本。

  二、成本中心的设置

  油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应当根据实际管理需要,按照行政组织机构,或按照作业区、场站等生产管理单元设置成本中心。

  三、产品成本的归集

  油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对成本中心范围内发生的成本费用,能确定由某一成本核算对象负担的,应当按照所对应的成本项目类别,将相关成本费用要素归集至该成本核算对象的成本项目;由多个成本核算对象共同负担的,应当将相关成本费用要素归集至成本中心下的“其他运营费用”成本项目。

  (一)“折旧及摊销”成本项目的归集。

  将油气输运服务的相关固定资产、使用权资产和无形资产按照规定方法计提,并可直接计入某一成本核算对象的折旧费和无形资产摊销费,直接归集到成本中心下相应成本核算对象的“折旧及摊销”成本项目。

  (二)“燃料及动力”成本项目的归集。

  将油气输运服务直接耗用的并可直接计入某一成本核算对象的相关燃料费和动力费,直接归集到成本中心下相应成本核算对象的“燃料及动力”成本项目。

  (三)“人工费用”成本项目的归集。

  将油气输运服务直接耗用的并可直接计入某一成本核算对象的相关人工费,直接归集到成本中心下相应成本核算对象的“人工费用”成本项目。

  (四)“其他运营费用”成本项目的归集。

  将油气输运服务耗用的并可确定直接计入某一成本核算对象的其他各项费用,直接归集到成本中心下相应成本核算对象的“其他运营费用”成本项目。

  将成本中心范围内发生的、无法直接归集到某一成本核算对象的费用,归集到成本中心下的“其他运营费用”成本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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