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地税发[2011]93号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娱乐业营业税税率的通知

来源:税 屋 作者:税 屋 人气: 时间:2011-08-03
摘要:现将《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娱乐业营业税税率的通知》(闽政办[2011]157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一、各基层局应速将《通知》内容向相关纳税人进行宣传,确保文件精神落实到位。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娱乐业营业税税率的通知 

厦地税发[2011]93号       2011-08-03

各区地方税务局、直征局、外税分局、稽查局、信息技术分局:

  现将《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娱乐业营业税税率的通知》(闽政办[2011]157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各基层局应速将《通知》内容向相关纳税人进行宣传,确保文件精神落实到位。

  二、了解、收集并解决好《通知》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对难于解决的或涉及面较广的问题,请及时报告市局。

  三、《通知》从8月1日起执行,以税款所属期为准。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