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税收征管改革与创新的若干思考

来源:税屋 作者:尹双年 人气: 时间:2012-12-27
摘要:关于税收征管改革与创新的若干思考 一、改革与创新的基本理念和总体思路 (一) 树立改革与创新的基本理念 1、 依法治税理念...

4、注重征管机制建设,着力推进征管“四位一体”的良性互动。
税收征管要立足收入与政策,讲求规划与设计,这是建立科学税收征管运行机制、实现税收收入自动稳定增长的前提。要通过借鉴国外先进经验,从税收征管整体效应上规划与设计符合现代税收管理要求的征管制度安排,主要包括税收征纳双方法律责任明晰、涉税信息获取能力和利用水平高、实施纳税人分类分级管理、纳税服务体系健全、税收管理权监督有力、组织体系呈现集中化扁平化趋势。要认真总结经验,科学研究和确定征管制度的若干关键要素,使税收征管制度结构完全符合我国现阶段国情,尤其在着眼税制改革发展、考虑方便纳税人、推行税源专业化管理、依托信息管税、调整机构设置、提高干部素质、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等方面,要通过抓好纳税服务和税收征管核心业务,促进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税收征收率。

要按照实践规范论的要求,通过大胆改革和有效创新,实现税收征管的职能重组和流程再造。通过税收分析为纳税评估确定疑点、指明方向;通过纳税评估引导纳税人税法遵从,为税务稽查提供稽查案源;通过税务稽查查处案件,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并向管理环节反馈查处结果;税源监控通过对分析、评估、稽查反映问题的汇总归纳,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日常管理;从而形成各环节之间相互联动、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真正建立税收分析、税源监控、纳税评估、税务稽查“四位一体”良性互动机制。

要正确处理好依法治税与税收任务的关系,通过认真分析现行“基数+增长”税收计划分配模式的不足和问题,在全面推行税源专业化管理的基础上,积极探索“税源+增长”的科学、公平、合理的税收计划分配模式,从税收体制上和政绩考核上,为坚持依法治税努力创造良好的税收执法环境。

5、加强信息管税,真正实现征管业务与信息技术的融合。
信息管税,就是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以解决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为重点,以对涉税信息的采集、分析、利用为主线,加强业务与技术的融合,健全税源管理体系,进而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税收征收率。信息管税是贯穿税收征管全过程的关键因素和基础性工作,是税收征管工作的重要生产力,是现代税收管理的基础和前提。信息管税,体现了以信息化带动征管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抓住信息这个税收管理的关键因素,是逐步破解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的难题,更是全面提高税收征管工作水平的必由之路。落实信息管税,必须树立税收风险管理理念,同时,信息的采集和利用是“信息管税”的核心,采取多渠道及时、完整、准确地采集、掌握、分析税源信息,并将信息进行分类,从纳税人所处行业、企业规模、经营状况、管理水平等方面进行识别,综合确定各风险行业、风险企业和风险等级。通过对税收风险的确认,有利于对不同风险等级的企业实施不同的管理措施,加强税收管理的针对性,提高工作效率。因此,以科学的风险管理理念为思想基础,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持的税收风险管理,才能真正落实税收征管的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

加强业务与技术融合是“信息管税”的关键。“信息管税”的过程,实际上是征管业务与信息技术高度融合的过程,既要强调发挥信息化的支持保障作用,又要注重管理业务的创新。业务是技术建设的先导,技术是业务实现的支撑。“绝不能让新的信息系统去适应传统的观念和工作方式,而要使我们的思维和工作方式适应新的信息系统”。落实“信息管税”,不可避免地涉及到观念、机构、流程、机制、习惯的改变,必然带来业务重组、机构重组、不同层级机构事权的调整以及职能实现方式的转变。业务流程的设计要基于改善税源信息不对称状况,根据业务需求来整体规划税源信息的收集、传输、存储、加工、维护和应用等各项业务,在这个过程中按照人机结合的要求,加强业务与技术的融合。在征管和技术部门内部,要实行业务人员和技术人员的渗透融合与协作配合,同时,也要重视税收征管部门与信息技术部门的协调、合作。制订业务战略、完善业务需求,要遵循信息化建设规律,考虑技术实现条件,注意吸收技术部门和人员参与,同时要实现系统软件的动态管理和完善;开展信息系统建设,要积极了解掌握业务需求及发展方向,以业务需要为主导开展技术规划和设计。通过业务和技术的高度融合,避免出现“两张皮”现象,切实提高“信息管税”的效能。

6、实行管理与服务并重,积极促进纳税遵从。
纳税服务与税收征管是现代税收管理的“两大重点”。树立纳税服务理念是现代税收管理的必然,要全面树立管理为主、服务为先,管理寓于服务之中的税收管理理念,建立科学的服务与管理相融合的纳税服务体系。只有提供优质高效的纳税服务,才能更好地引导促进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只有实施强有力的税收征管,才能更好地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促进税法遵从。要借鉴国外现代税收管理中的流程再造与重组原理,建立科学分工和快速衔接的岗责体系,正确处理好税务管理的内部目标与对外服务的关系。历史告诉我们,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坚持在征管中优化服务,在服务中强化征管,这是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税收征收率的关键所在。

提高“两个度”和“两个能力”,促进税法遵从。我们要提高和深化税收征管与纳税服务的认识,用历史经验来证明,我们为追求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提高而进行的税收征管改革与创新,没有纳税人纳税意识和纳税能力的提高与配合,只能说明我们是一厢情意或单相思,创新成果只能是事倍功半。要牢固树立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理念,优化纳税服务,推行柔性管理,促进征纳双方和谐互动。要转变管理理念和方式,采取切实措施,通过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和征税人服务真诚度,让纳税服务和纳税意识真正得到深化和提高;通过提高纳税人的纳税能力和征税人的征税能力,真正实现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的提高。要深化拓展办税服务厅服务功能,让办税服务厅真正成为政策窗口、形象窗口、纳税平台、警示平台等服务窗口。要改革发挥税收征管职能部门的服务职能,让纳税服务体现在日常征收管理工作之中,实现税收管理与纳税服务的真正同步。要提高税务人员素质,调整人员结构,让税收管理和纳税服务领域同时具有综合专业人才,从素质能力上确保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更好地为纳税人服务。

7、完善征管机构与职能设置,不断适应现代税收管理要求。
现代税收管理必然涉及征管职能与机构的调整优化。税源专业化管理的实行,传统的税收管理员划片管户的管理方式将逐渐为专业化、信息化管理方式所替代;纳税评估工作规范,原来作为评估管理合一的评估管理部门与税源管理部门将进行分设重组和流程再造,评估与稽查之间的关系也将明晰规范;税收分析的深化,意味着原来基本上由计财部门进行的事后分析将成为相关业务部门的事前、事中、事后同步分析;信息管税的普及,意味着原来独立封闭的信息数据管理将形成多方来源、集约管理、全面共享、分别利用;所有这些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的转变和创新,必然会引起现有税收管理流程、方法、分工的重大变化,必然会涉及征管资源的重新配置,这是改革与创新的观念与方式转变,更需要机构与职能的组织保障。

我们要按照突出职能、专业划分、积极稳妥的原则,根据现代税收管理的要求,调整、优化现有机构设置、岗位职责和人力资源。在改革创新过程中,要打破常规,突破旧传统机制约束,尽可能重新调整税收征管职能机构,从专业职能上,重点考虑突出税源管理、纳税评估、税收分析、税务稽查、信息管理、纳税服务、政策(执法)监督等专业职能作用。不能的话,也必须在现有机构下明确管理职能、完善岗位设置、强化人员专业性,重新调整资源配置。要从职能作用性和资源利用率出发,借鉴有关省份做法,在机构数量不变的情况下,考虑整合税政部门和征管部门职能与资源,将政策与征管融为一体,以发挥最大效能。 要强化政策落实与执法规范,加强税收征管过程监督与税收执法监察,落实征管责任追究制,建立科学严谨、引导高效的征管考核体系。

改革与创新人才是保障。我们要重视税收核心业务研究,加强课题调研与成果运用,坚持理论指导和实践规范,注重发挥专业人才在改革创新中的积极作用。要加强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师资力量,强化分类培训,注重专业岗位技能的培养与提高。要建立纳税评估工作和行业税收管理专家团队,加强对纳税评估人才的选拔和培养,建立专业评估师队伍,提高评估质量,注重纳税评估在税源专业化管理中的核心作用。要建立科学、合理、公平的工作评价激励机制,探索建立税收管理员能级制度和评估师制度,并根据能力标准和工作业绩,建立各类专业人才库,在提拔任用、奖惩评价等方面为人才成长创造条件。要努力打造一支紧跟国际税收管理发展趋势,拥有先进管理理念,精通税收经济分析、纳税评估、反避税、税务稽查等技能的高素质专业人才队伍,以适应现代税收管理要求。

作者:尹双年
单位:江西省萍乡市地方税务局(江西省萍乡市公园中路27号)
电话:13607999986
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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