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试点在全国铺开之后,不少融资租赁企业直接受到了致命打击。 据《中国经营报》记者了解,新政的实施大幅提高了租赁公司成本,对当下主要的售后回租业务造成了冲击。 面对严峻的形势,监管机构已经介入调研,并与税务部门积极交流,而租赁公司也在探索应对措施,通过业务调整将负面影响降至最低。 “近日,财政部税政司召集了外资租赁、内资租赁、金融租赁等相关负责人开座谈会,听取了融资租赁公司对于营改增的意见。”天津某大型融资租赁企业人士向本报记者透露。 税收成本增6倍 据了解,国税总局8月初专门给上海市国税局下发了《关于禁止上海回租本金部分免征税的通知》(见第二页报道),要求回租业务要按照当期收到的租金全额开票,禁止回租业务本金部分免征税。 由于售后回租业务占据了金融租赁公司、外商融资租赁公司和内资试点融资租赁公司等三类融资租赁公司业务的70%,而营改增使得融资租赁企业售后回租的成本大大增加。“自8月以来,多地税务主管部门也已经通知当地融资租赁公司售后回租业务暂停开票。目前售后回租项目均处于停滞状态。”众多融资租赁企业人士表示。 对此,中国国际商会租赁委员会主席杨海田告诉记者,由于融资租赁行业的特殊性,“营改增”过程中面临诸多问题。其中,营改增政策是否符合行业特征、是否会有所微调?企业又将如何适应营改增后的业务操作等,都成为当前租赁业关注的焦点问题,而这也事关融资租赁行业未来发展。 北京某厂商系融资租赁公司项目经理原毅告诉记者,如果新政策继续推行,对于整个融资租赁行业来说,税负将大幅攀升,甚至有可能出现全行业亏损,融资租赁企业倒闭,市场惨不忍睹。 “举个例子,比如以前租赁公司是以收回的租金与融资本金之差纳税,假若融资1亿元,收回1.5亿元,只是以5000万元纳税,但如果本金纳入销售额就要以1.5亿元进行纳税。”原毅如是说。 抵扣链条易断 除此以外,“由于去年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行为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下称"13号文")中规定,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的行为不属于增值税和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所以融资租赁公司开始大量的进行医疗、教育等售后回租业务。但"营改增"后,由于医疗、教育机构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不是增值税纳税人,回租环节的增值税就无法抵扣。”上海某外资融资租赁公司相关人士表示。 作为融资租赁行业的主力,金融租赁公司同样遇到了麻烦。数据显示,22家金融租赁公司资产规模占到整个融资租赁行业的一半,其中15家主要的金融租赁公司在“营改增”试点范围之内。 更值得关注的是,金融租赁公司租赁业务中超过80%的业务属于售后回租,其中,皖江金融租赁、北部湾金融租赁、江苏金融租赁等回租比例甚至超过90%,而这项业务也是受波及最大的业务。 统计数据显示,截止到2013年上半年,试点范围之内的15家金融租赁公司2013年上半年租赁投放金额达1853亿元,占所有金融租赁公司的80.3%。其中,售后回租投放金额1570亿元,占总投放的84.7%。 倒逼租赁公司业务调整 融资租赁专业人士钱亚军认为,无论如何,不能抹杀“营改增”对于融资租赁的发展是有益的这一积极作用。售后回租和直租是融资租赁的两种不同业务模式,都能够保证资金进入实体经济。融资租赁公司应当思考的是如何在当前的税务环境下,调整业务,积极思考对策。 据本报记者了解,部分融资租赁公司的业务调整方向主要都集中在缩减回租业务,增加不熟悉的直租业务。同时,加强与银行的合作,使得从银行借贷来的资金与付给承租企业的资金这两笔业务不存在太多时间差,减少融资租赁公司为银行承担部分税款的风险。 此外,记者在采访过程中也发现,不少融资租赁公司的设计方案中开始引入第三方,即承租方将设备销售给第三方,第三方再销售给融资租赁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再直租给承租方。 相关业内人士分析,从这种交易结构来看,增值税与发票政策将不再掣肘融资租赁企业的正常业务,但需注意的是,引入的第三方所需要的成本是关键所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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