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监测机构监测数据申报环境保护税的注意事项

来源:厦门税务 作者:厦门税务 人气: 时间:2024-06-05
摘要:纳税人委托监测机构监测应税污染物排放量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监测方案,并将监测数据资料及时报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监测机构实施的监测项目、方法、时限和频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要求。

  未安装使用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按照监测机构监测数据计算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注意啦!一起来关注申报注意事项吧!

  注意事项1:监测报告要规范

  纳税人委托监测机构监测应税污染物排放量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监测方案,并将监测数据资料及时报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监测机构实施的监测项目、方法、时限和频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要求。监测机构出具的监测报告应当包括应税水污染物种类、浓度值和污水流量;应税大气污染物种类、浓度值、排放速率和烟气量;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排放浓度限值等信息。监测机构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凡发现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注意事项2:不得跨月使用监测报告享受减免优惠

  纳税人采用监测机构出具的监测数据申报减免环境保护税的,应当取得申报当月的监测数据;当月无监测数据的,不予减免环境保护税。

  注意事项3:不得跨季度沿用监测数据

  纳税人采用委托监测方式,在规定监测时限内当月无监测数据的,可以沿用最近一次的监测数据计算应税污染物排放量,但不得跨季度沿用监测数据。

  因排放污染物种类多等原因不具备监测条件的,按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规定的排污系数、物料衡算、抽样测算方法计算应税污染物排放量。

  注意事项4:浓度值低于检出限的情况

  有关污染物监测浓度值低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规定的污染物检出限的,除有特殊管理要求外,视同该污染物排放量为零。

  下面准备了参考案例,一起学习一下吧!

  案例

  A公司采用监测机构监测法申报环保税,2024年第一季度仅2月有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对其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进行监测,并获取监测报告。2月监测数据显示,A公司排放的某一应税大气污染物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百分之三十,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规定的污染物检出限。

  则,A公司申报2024年第一季度环保税时:

  (1)1月至3月均可使用2月的监测数据计算应税污染物排放量。

  (2)仅2月可享受减按百分之七十五征收环境保护税的优惠,1月和3月因未获取监测报告不予减免环境保护税。

  (3)水污染物排放量视为零。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