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金税三期上线纳税人培训手册[操作差异]》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6-09-05
摘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我市将于2016年10月8日起上线金税三期优化版。随着新旧核心征管系统的转换,相关办税流程、办税资料等发生一定变化,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发布了《金税三期上线纳税人培训手册(操作差异)》,请纳税人及时关注。

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金税三期上线纳税人培训手册[操作差异]》的通知

尊敬的纳税人: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我市将于2016年10月8日起上线金税三期优化版。随着新旧核心征管系统的转换,相关办税流程、办税资料等发生一定变化,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发布了《金税三期上线纳税人培训手册(操作差异)》,请纳税人及时关注。

南京市国家税务局

2016年9月5日

金税三期上线纳税人培训手册(操作差异)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我省将于2016年10月8日起上线金税三期优化版。随着新旧核心征管系统的转换,相关办税流程、办税资料等发生一定变化,主要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请纳税人及时关注。

  一、申报类事项

  (一)增值税申报

  1.增值税申报前需先完成报税,即先报税后申报。

  2.一般纳税人申报

  (1)一般纳税人申报必报表由原先一张主表两张附表,增加为一张主表五张附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主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明细),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五)(不动产分期抵扣计算表),以上报表必须填报才可完成提交;

  (2)附表二中第2行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栏灰化,增加计算公式:“第35行本期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第26行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未申报抵扣=第2行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本操作与原先相比需由先填写第2行改为先填写第35行;

  (3)附表二中发票份数栏原先不设置监控,现必须为非负整数;

  (4)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中免税额栏,根据系统默认税率自动计算带出,原先不可修改,现如有错误可自行修改。

  3.小规模纳税人申报

  季中小规模纳税人转一般纳税人,需按月进行补充申报。

  按季度申报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若在季度中间要申请一般纳税人登记,已产生的销售额需要按月核算,据实申报。例如某小规模纳税人2016年8月末来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一般纳税人有效期从9月1日起。原先是将7月和8月合并申报,若两个月不含税销售额合计低于6万元就可以享受免税。金三上线后,将分别对7月和8月进行增值税申报,每月不含税销售额低于3万元才能享受免税。

  (二)所得税申报

  1.所得税预缴申报表第14行特定业务预缴(征)所得税额,原先是系统自动带出,现需自行填写。该栏次主要适用于有异地预缴企业所得税的建筑业纳税人填写;

  2.总机构纳税人所得税预缴申报表分配表中分支机构情况下的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从系统带出,不可修改。如需修改,请至办税服务厅办理;

  3.所得税预缴申报表中附表一、附表三中本期金额和累计金额填写顺序发生变化,先填写本期金额,然后生成累计金额,纳税人应注意本期金额填写的准确性;

  4.增加选报表《参股外国企业信息报告表》,适用于当期有境外投资或境外投资相关信息有变化的纳税人。

  (三)消费税申报

  1.酒类消费税申报《酒类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纳税申报表》中的附表1《本期准予抵减(扣)税额计算表》填写时,不再报送《当期进口葡萄酒明细表》;

  2.卷烟消费税申报新增《各牌号规格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仅适用于中烟集团)。在填写该表前,需完成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工作(卷烟)。

  (四)申报数据的核实

  在网上申报时,应核实相关基础数据是否准确,包括“申报表类型、预缴税款及其他自动带出的各类数据”。

  二、登记认定类事项

  (一)注销税务登记

  注销税务登记继续实行预受理,纳税人到税务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时,存在风险应对情形的,需要在风险应对办结后,税务机关才会进行税务登记注销的正式受理及核准。

  (二)一般纳税人辅导期管理

  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除了新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小型商贸批发企业需要进行一般纳税人辅导期管理,还有总局规定的“其他一般纳税人”需进行6个月的辅导期管理,“其他一般纳税人”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纳税人:

  1.增值税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10%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2.骗取出口退税的;

  3.虚开增值税扣税凭证的;

  4.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金三上线后,对“其他一般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将自稽查部门作出《税务稽查处理决定书》后40个工作日内,制作、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对其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纳税辅导期自主管税务机关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的次月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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