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全面开展严禁税务人员违规插手涉税中介经营活动专项治理自查工作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山东省地税局在系统内全面开展了专项治理自查工作,通过制定转发《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的通知》(鲁地税函[2016]77号)和《关于加大严禁违规插手涉税中介经营政策宣传力度的通知》,要求全系统以开展“两学一做”和“纪律行动”为契机,认真贯彻税务人员“五个禁止”、领导干部“三项制度”和税务机关“三项职责”,旗帜鲜明地整治税务人员违规插手涉税中介经营活动,迅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确保按时间要求完成本次自查清理整改工作任务,彻底斩断税务机关、税务人员与涉税中介的利益链条。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2016年08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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