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函发[1994]63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城镇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

来源:税 屋 作者:税 屋 人气: 时间:1994-11-25
摘要:各级税务部门在财务管理工作中要树立“促进改革,强化监督”的指导思想,围绕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总体目标,根据国家关于现代企业制度改革和转换政府职能的要求,把财务管理和税收管理结合起来,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并根据各地的实际和工作需要建立机构、充实人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城镇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

国税函发[1994]632号       1994-11-2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各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多年来,按照国务院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文件的规定,各地税务部门在加强城镇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财务管理,促进企业稳定发展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随着近年来企业财务制度和税制改革,城镇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财务管理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也提出了新的要求,为此,现将税务部门对城镇集体企业、私营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指导思想,进一步搞好财务管理工作

  企业财务制度和税制改革后,城镇集体企业、私营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仍是税务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各级税务部门一如既往,继续加强这项工作,以促进集体、私营企业键康发展,保障企业财产的完整和合法权益,贯彻执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同时,企业财务制度与企业所得税密不可分,进一步做好财务管理工作是做好税收工作的重要内容。

  各级税务部门在财务管理工作中要树立“促进改革,强化监督”的指导思想,围绕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总体目标,根据国家关于现代企业制度改革和转换政府职能的要求,把财务管理和税收管理结合起来,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并根据各地的实际和工作需要建立机构、充实人员。

  二、当前财务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继续抓好新财务制度贯彻落实工作。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3]28号文件的规定,做好新老财务制度的衔接工作,并根据当地企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包括财务登记、成本审核、工效挂钩等具体管理办法。

  (二)针对当前集体企业和私营企业进行的企业制度改革工作,各地税务部门要和有关部门一起,组织进行企业清产核资和资本金的界定、审核工作,以保障城镇集体和私营企业财产的完整和合法性。

  (三)结合新税制的贯彻落实,积极开展对企业执行财务会计制度情况的检查、监督,切实纠正和处理企业违反财务制度的行为。

  (四)进行各项经济活动分析,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审核汇总企业财务报表,经过一定时期努力,逐步建立统一规范的财务报表体系。

  (五)继续做好税务干部和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财会人员的培训工作,促进企业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

  三、采取措施,积极开展财务管理工作

  (一)各地税务机构分设完成以后,要依靠各级政府和领导的支持,尽快理顺和有关部门的财务管理工作关系,让社会各界了解税务部门管理城镇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财务的任务和重要责任,取得各部门的支持和配合。

  (二)结合税收管理的新形势和新要求,明确财务管理机构的职责和具体任务,落实分工,逐步完善此项工作制度。

  (三)针对各类企业财务管理中的一些热点问题,深入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各级税务部门要统一认识,开拓进取,努力把城镇集体企业、私营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国家税务总局

1994年11月25日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