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被征增值税的专业分析与未来预测— 2011年6月武汉国税部门首开先河对“我的百分之一”淘宝网络交易征税430万,激起了轩然大波。现对该事件进行相关系统回顾,并作税收专业分析与未来预测如下: 武汉市国税局第二稽查局征收其2010年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与滞纳金,共计430.79万元。具体过程是:增值税 = 1.05亿/1.03%*3%=305.80万元;企业所得税根据收入利润率4%进行核定征收 = 1.05亿/1.03%*4%*25%=101.90万元;营业税金附加与滞纳金约20多万元 。 该案被宣传成为目前国内首例个人网店被实际征缴了税收的案例。 二、非税收专业的民众意见 网络购物因其完善的支付体系,在税务部门获取征税额依据时容易取得。随着我国电子商务的不断发展,人们通过网络这一途径的购物量越来越多,交易额不断攀升,一旦武汉政府决定征税,则会大大增加其税收收入。政府可利用其增加的税收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创建更好的投资环境。 (二)反对缴税(超过八成) 前者主要为网店经营者,很多小网店盈利很少,一旦对其征税,价格上的竞争优势将被削弱,导致亏本进而倒闭。 后者主要为消费者。很多人在网上购买商品,主要就是看中价格优势,而一旦开始征税,店家不免提高价格,将税费转移到消费者身上,使得消费者无法得到优惠,间接承担税费。近几年来,中国CPI同比增长速度不断创历史新高,通货膨胀压力不断加大,网购可能是最后的一片的净土。一旦征税,网购价格优势下降,民众的生活压力会更大,难以实现保民生的目标。 作为电子商务领域的一部分,个人网店在解决就业方面发挥作用十分突出。据测算,武汉3万多家网店的直接就业人数超过10万人,其带动的相关产业如快递、摄影、设计、培训、软件、生产制造等,创造的间接就业机会超过40万个。淘宝网2003年5月10成立以来,其目前年交易额已超过4000亿而无疑已成为中国第一B2B交易平台,其2010年淘宝网注册用户达到3.7亿,全国可能有数千万的人因为淘宝平台等电子商务而就业。因此,对于政府来说,从短期来看,向这一部分个人网店征税应该缓行,决不能因为税负的增加让这一部分就业途径受到影响。 (三)观望态度(约一成) 三、许多地方的税务机关答复 记者又走访了宣武区地税局第一税务所,工作人员给出了相似的回答。但该工作人员强调,如果个人网店经营规模较大,则需要办理营业执照,随后进行税务登记并缴税。不过,我国法律并没有对“网店规模”这一问题做出详细说明。 上述税务部门税务干部专业解答有问题,因为:一是国务院令第53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注: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二是月销售收入超过起征点的就应纳税;三是现在经营网店需要计缴税的税收政策已是相当地明确肯定,只是存在销货方、发货地、交易地点不在同一地区等税务征管落实困难。 (二)以前被判罚的案例 但上海司法机关对张黎网上开店的处罚,当时能引起人们的略微关注。但随着时间的推移,电子交易要征税又逐渐被相关当事人所淡忘。 (三)巨额被计征的尝试 2.货物交易缴税政策依据充分,不受交易方式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出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根据该条例,纳税人不论其劳务货物交易方式和结算形式如何,只要实现了货物交易行为,按税法规定,就有纳税义务。 3.网上交易级别不是征税标准,以税收政策为准。 武汉市国税局办公室主任周广春表示,即使要对网店征税,中小型网店的税负也不会很重,甚至可能免税。淘宝网店一般属于销售货物的个体户,在湖北省的增值税起征点为月销售额5000元。也就是说,月销售额不足5000元的中小型网店根本不用缴纳增值税。 4.公平税负才是最好的投资环境。 5.会加强日后的分类征监管 四、专业解读分析与未来预测 根据此条例,似乎武汉国税部门征税是有依据的,但是我国尚未出台对网商征税的具体办法,在欠缺全国统一立法的前提下,地方政府并没有权力对个人网店的征税范围、标准等进行设定。这些问题在中国这样的单一制国家,只能由全国人大授权的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来统一制定,地方政府下属的行政主管部门根本无权作出规定。 2.巨额收入能仍按小规模纳税人计征否? 虽然武汉爪那服饰有限公司年销售额为1.05亿元,远大于180万,但其因为是个人经营,加上税务机关没有履行2009年出台的一般纳税人认定办法所提出的告知义务,所以仍按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来进行计征。 基于是个人工商登记经营、税务机关未执行事先的告知义务,而就按3%的从宽计征,这是忽略实质的形式主义、税收征管渎职之行为,应改为一般纳税人适用的17%税率及进销项轧差法进行严格地增值税计征。 3.未经工商登记是否能成为不交税理由? 没有办理工商执照的自然人也是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与是否办理工商执照没有必然的联系,这一点在“增值税条例、细则”“税收征管法”中已有明确的规定。很多网店经营者并未在工商管理局办理工商登记,不能因为征税对象的工商登记瑕疵放弃税收计征,且还进一步应按税务登记条例规定并处以相应罚款。 (二)网店被计征税的未来趋势会如何? (2)从严立法只需弹指灰间 税收政策已作原则规定且可进一步明确,且买卖交易的数字也便于查找,这是税务征管的有利之处。在最近国家财政相对紧张情况下,这块税收收入“蛋糕”,税务当局绝不会视而不见的。所以,淘宝网上众网商,小心税务联合支付宝等结算信息将你们一网打尽。 (3)行动之苗头 2.短期不会被普遍计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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