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地税发[2012]110号 衢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2-09-30
摘要:为做好我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工作,根据《浙江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方案》(浙政办发明电[2012]223号)和《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浙地税函[2012]307号),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衢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衢地税发[2012]110号       2012-09-30

各处室、直属单位:

  为全面推进我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确保我市于2012年12月1日顺利完成试点行业新旧税制转换,根据《浙江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方案》(浙政办发明电[2012]223号)和《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浙地税函[2012]307号),特制定《衢州市地方税务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衢州市地方税务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工作,根据《浙江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方案》(浙政办发明电[2012]223号)和《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浙地税函[2012]307号),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落实《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北京等8县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2]71号)要求,对衢州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进行“营改增”试点改革,确保2012年12月1日完成新旧税制转换,确保所有试点纳税人税收征管平稳过渡,确保后续工作有序推进。

  二、工作任务

  在衢州市“营改增”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部门分工要求,统筹安排、部署落实我市“营改增”试点的各项工作。具体工作任务如下:

  (一)核实名单,确定衢州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名单,做好国、地税之间税收征管交接工作。

  (二)全面清理,逐户完成试点纳税人营业税税款清理、发票缴销、纳税评估应入库税款和稽查查结案件入库工作。

  (三)精心测算,做好试点行业税收收入变化趋势的测算工作,研究提出试点行业2013年度税收收入计划调整方案。

  (四)跟踪调查,妥善做好“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后续地税征管衔接工作。

  (五)认真负责,全面做好衢州市“营改增”试点改革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安排

  详见附件《衢州市地方税务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倒排期工作计划表》。

  四、工作要求

  “营改增”试点工作要求高、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系统性强、关注度高。我们要充分认识试点的重大意义及其艰巨性和复杂性,统一思想,积极行动,稳步实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一)统筹规划。在市“营改增”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部门分工要求,统筹安排、部署落实“营改增”试点的各项工作。

  (二)积极稳妥。积极稳妥地做好“营改增”试点政策讲解、数据测算和征管衔接等工作,并预判可能出现的情况,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三)分工协作。在加强与财政、国税部门配合的同时,各处室、分局之间要明确分工,细化责任,密切配合、团结协作,扎实做好每一环节的工作。

  附件:衢州市地方税务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倒排期工作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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