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国税发[2013]38号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2013年纳税服务承诺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3-03-18
摘要:自2011年以来,青岛市国税局每年制定并下发《青岛市国家税务局纳税服务承诺》,接受纳税人对纳税服务工作的监督。随着相关税收政策和业务规程的调整,《青岛市国家税务局纳税服务承诺》也相应的每年进行一次调整,使其更加符合纳税人的需求,符合相关业务要求。

  (六)纳税评估

  1.在纳税评估的约谈环节,我们会提前通知您,并向您出具《询问通知书》,实施约谈的纳税评估人员应不少于两名。

  2.当经过案头审核,发现您存在少缴税款的行为时,我们会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载明应补缴的税款,您应限期缴纳。

  3.根据已知的涉税信息不能确定纳税人应纳税额的,我们会制作《税务处理事项告知书》,指出您存在的问题,您应自查补充申报。

  4.我们对您开展实地核查,会事前发出《税务检查通知书》,告知您应准备的相关资料,实地核查时的税务人员应不得少于两名,且应出具税务检查证件。

  5.我们在实地核查后发现存在确定的少缴税款行为的,会制作《税务处理决定书》,送达给您,您应限期缴纳。对于未发现有少缴税款行为的,我们会制作《税务处理事项告知书》,载明根据已掌握的涉税信息未发现少缴税款行为等内容,送达给您。

  (七)实施稽查

  1.除非在特殊情况下,我们在实施稽查前会提前通知您,并告知您检查的纳税期间和范围。

  2.在实施稽查时,由两名以上稽查人员共同实施,在稽查前要按照规定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如不按照规定出示,您有权拒绝稽查。

  3.稽查结束后,我们会向您出具书面稽查结果,并告知您依法享有的权利。

  4.除专案、举报、协查、上级交办及案件复查的情况外,对同一纳税人的税务稽查、纳税评估一年内不超过一次。

  六、信息保密

  您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我们会依法严格保密。对违反规定泄露纳税人涉税保密信息的单位和人员,我们会追究责任。

  七、有效监督和投诉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各级税务机关及其所属工作人员如果未能遵守承诺,您有权向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和各区、市国家税务局进行投诉。我们将及时进行调查,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告知您。

  您有权控告和检举税务机关、税务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监督举报电话:83891269。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咨询投诉电话:12366纳税服务热线。

  网上投诉:青岛市国税局网站( HYPERLINK “http://www.qd-n-tax.gov.cn/” www.qd-n-tax.gov.cn)

  八、承诺服务水平

项目 服务标准 承诺服务水平  
咨询
 
沟通
 
1.现场咨询
2.12366电话咨询
3.互联网在线咨询
4.互联网邮件咨询
5.手机短信提醒
6.12366“局长在线”
7.互联网“在线访谈”
即时;2个工作日(疑难)
即时;2个工作日(疑难)
2个工作日;4个工作日(疑难)
3个工作日
即时
周三
4月每周1次,其他月每2周一次
98%  
98%
98%
90%
100%
100%
100%
税务
 
登记
1.设立税务登记
2.变更税务登记
3.跨区迁移
4.简易注销税务登记
5.检查注销税务登记
即时
即时
即时
即时
8个工作日
100%  
100%
100%
90%
80%
税务
 
认定
1.一般纳税人认定
2.出口企业退(免)税认定
3.出口企业退(免)税注销
即时
即时
8个工作日
98%  
98%
98%
发票 1.普通发票核定
2.增值税发票领购及开票限额
3.普通发票代开
4.增值税发票代开
5.续购发票
6.普通发票增量
 
7.增值税发票增量
 
8.增值税发票增额
9.使用农产品收购发票资格
即时
8个工作日
未超过20万元,即时
即时
即时
百万元以下2倍以内,即时;
百万元以上2倍以上,6个工作日
不需实地核实,即时;
需实地核实,8个工作日
8个工作日
6个工作日
98%  
95%
95%
95%
98%
95%
 
95%
 
95%
95%
申报
 
征收
1.延期纳税申报审批
2.延期缴纳税款审批
3.多缴税款退税审批
4.减免税优惠备案
5.减免税优惠审批
6.车购税减免税
7.出口退税
5个工作日
20个工作日
12个工作日
即时
15个工作日
7个工作日(大宗业务除外)
单证齐全、信息无误,18个工作日
100%
100%
95%
95%
95%
95%
95%
权益
 
维护
税法援助 一般情况下20个工作日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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