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航空公司执行总分机构试点纳税人增值税计算缴纳暂行办法的通知 京财税[2013]221号 税屋提示——依据京财税[2013]2629号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航空运输企业总分机构增值税计算缴纳问题的通知,自2013年10月1日起,本法规全文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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